作者:忘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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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解放战争中的人民兵工事业,人们对蓬勃发展的东北兵工和华东局在大连开设的建新公司耳熟能详,但对其他战略区的兵工事业及其贡献,相对而言知之甚少。实际上,华北兵工在解放战争中的贡献,并不在东北兵工和华东兵工之下。它所生产的武器弹药,不仅供应晋察冀战场、山西战场、中原战场,到解放战争后期还大量支援华东战场和西北战场。
华北兵工事业发轫于抗战时期的太行兵工。因为华北的战略环境使然,该战略区的兵工事业大多分布在太行山区及其附近。在抗日战争中,太行兵工几乎就是八路军兵工事业的代名词,人们对它的发展和重大贡献并不陌生。
不过,鲜为人知的是,抗日战争胜利后,太行兵工从抗战末期的“九厂一所”发展到18个较大的兵工厂,而且分工更加专业。其中:
1厂位于山西左权苏公村,生产掷弹筒弹。
2厂位于山西长治南石头槽村,由黄崖洞兵工厂发展而来,是整个华北战略区规模最大的兵工厂,主要生产82毫米迫击炮弹。
3厂,位于河北涉县西达村,复装75毫米山炮弹。
4厂位于山西屯留固县镇,负责炼钢铁。
5厂位于山西黎城东洼村,生产120毫米、150毫米重迫击炮弹。
6厂位于山西黎城西井镇彭庄村,生产79步枪子弹。
7厂位于山西左权隘峪口村,生产无烟火药。
8厂位于山西阳城韦町村,生产无烟火药。
9厂位于山西长治阴城镇,生产硝铵炸药。
10厂位于山西陵川秦家寨,生产82毫米迫击炮弹。
11厂位于山西长治西关,生产手榴弹。
12厂位于山西潞城宋村,负责机械制造。
13厂位于河北磁县和村,生产82毫米迫击炮弹。
14厂位于山西潞城安居村,生产120毫米、150毫米重迫击炮弹。
15厂位于山西长治附城村,负责机器修理、配件生产;
木料厂位于山西沁源,负责木材供应。
发电厂位于山西长治西关,负责为兵工厂提供动力。
在对日寇的大反攻过程中,我军攻占了华北地区大量中小城镇,接收了焦作煤矿、六河沟煤矿、磁县峰峰煤矿、邯郸修械所、长治发电厂、潞城石圪节煤矿等企业。鉴于蒋军很快就对解放区发动了进攻。这些人民军队用鲜血和生命夺来的厂矿企业,迅速转入了战时机制。有的就地改造为兵工厂、材料及动力厂。有的将设备、人员调往既有的各兵工厂,让太行兵工的技术水平和产量得以飞跃。
1947年2月,为保证前线弹药供应,满足部队对弹药日益增长的需求,晋冀鲁豫军区在华北兵工系统中开展“增加弹药产量、提高产品质量、加强技术改造”为目标的争创“刘伯承工厂”的立功竞赛活动。
1947年1至4月,太行兵工共生产82毫米迫击炮弹39340发,掷弹筒弹55450发,山炮弹1730发,炸药38700斤。
1947年7月,陈谢集团挺进豫西前,太行兵工为其补充的自产弹药数量如下:
4纵山炮弹800发,94式炮弹70发,82迫击炮弹4000发,掷弹筒弹10000发,手榴弹20万枚,炸药5000斤。
9纵野炮弹200发,79枪弹5万发,65枪弹10万发,手榴弹15万枚,82迫击炮弹2000发,掷弹筒弹860发,炸药868斤。
38军82迫击炮弹380发,掷弹筒弹1000发,79枪弹7万发,65枪弹8万发,炸药500斤,掷弹筒50具。
除此之外,华北兵工还给即将作为刘邓大军挺进中原第二梯队的12纵补充了82迫击炮弹450发,掷弹筒弹2500发,79枪弹7万发,65枪弹3万发,手榴弹3万枚,掷弹筒153具。
1948年,解放战争进入决战阶段,战役规模越打越大,战斗空前激烈,消耗很大。我军缴获的兵器往往是械多弹少,甚至有械无弹。因此华北、中原、西北我军弹药供应,主要以太行兵工自行生产为主,战场缴获为辅。就连拥有大连建新公司的华东野战军,也越来越依赖华北兵工提供的弹药。这一年,仅太行2厂(又称南石槽兵工厂)的82毫米迫击炮弹年产量就达65万发。其他各厂的产量因资料缺失,难以考证。不过,通过1947年6月28日《关于今后兵工生产的决定》,仍能一窥端倪。
在这份历史文献中,对常用弹药生产的调整,有如下描述:
1、子弹——本年全区平均每月生产500万发,今后照原计划生产计划,东北330万发、华东100万发、华北30万发。
2、60迫击炮弹——全军有炮1万门。本年全区每月平均生产41万余发,今后每月生产16万发(计东北、华北各产6万发,华东4万发)。
3、82迫击炮弹——全军有炮3000余门,本年每月平均生产33万余发,今后每月生产6万发(计华北4万发,华东2万发,另东北按本地区需要生产若干)。
4、120迫击炮弹——全军有炮200门左右。本年每月平均生产33000发,今后每月生产4000发(全由华北制造)。
5、各种后膛炮弹——全军现有火炮(包括山炮、野炮、加农宛、榴弹炮、步兵炮、平射炮、高射炮、战防炮)估计在2500门以上。本年每月平均生产14万余发。今后每月生产6万发(全由东北制造)。各种后膛炮弹的具体种类、数目,候各部队所有火炮种类详细统计后,具体规定。各区所存后膛炮弹的弹药筒统归东北接收。以后东北制造后膛炮弹必须正规(一弹一壳)。
6、手榴弹——本年每月生产150万枚,今后每月生产10万枚(全由华北制造)。
7、信号弹——本年每月平均生产9万发,今后每月生产各种信号弹5万发(全由华东制造)。
以上种种弹药均应提高质量,统一标准、规格,完全正规化,一般只装药,不装引信、火工,以便长期保存。其它口径的弹药、军火一律停止生产。
需要指出的是,1948年6月下旬,解放军正以秋风扫落叶之势横扫蒋军残部,全国性的战争预计将在年底基本结束。因此,人民兵工相较1948年的生产高峰,极大压缩了弹药产量。各种弹药生产均由最强的战略区兵工厂负责生产。由这份文件可以判断,在全国各战略区的兵工系统中,华北兵工,或者说太行兵工,在60迫击炮弹、82迫击炮弹、120迫击炮弹、手榴弹制造方面有优势,是强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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