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腊时期,所谓西方文明的摇篮,对应我们周秦汉时期,就"明目张胆"的将狗肉用作祭祀用肉。古希腊伯里克利时代的医生,希波克拉底,这位被遵奉为西医之父的先贤就曾详细记载了狗肉的医用价值,而继他之后的名医狄奥克勒斯也经常将狗肉作为药物开给患者,开食疗之先河。
后来的两千多年内,欧洲历史纷乱,恕我才疏学浅,也未曾听说过有禁止吃狗肉的法令。一谈到西方食物,离不开的例子就是热狗,而热狗一词,也可以说热狗一物一开始的代指就是法兰克福香肠,法兰克福是德国的一个地方,因为盛产香肠而出名,从十三世纪哈布斯堡王朝马克西米利安二世加冕仪式上分赐法兰克福香肠而闻名于世。然后随着德国人移民美洲大陆,这群德国人又爱吃法兰克福香肠,而德国人在二十世纪早期又将狗肉作为常食用肉类,故而给这个香肠名为热狗。
所以说欧洲人吃狗肉,而吃狗肉最精通的就是德国人,狗肉让他们煎炒烹炸炖蒸可谓五花八门样样精通。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德国的萨克森州狗肉普遍被食用。随后的一些年,狗肉被当作节日佳肴,也被部分阶层当成独特的美味。1870-1871年,德法战争时期,狗肉的多种烹调菜式还出现在军队的食谱之中。
到了二十世纪,德国食用狗肉的传统依然延续,仅在1904-1924年间,开姆尼茨、慕尼黑、弗罗茨瓦夫等城市就有约42.400只狗被屠杀用于食材。
尽管随着人类与狗的关系的亲密,越来越多德国人要求立法禁止食用狗肉,但直到1986年,才有了相关规定。不过,规定也强调,紧急情况或极端条件下(如极地探险,遭遇贫穷)可以把狗当作食材。
由此可见,当初的德国,与中国的狗肉食用传统很多地方类似,也都非普遍现象,而德国人真正不吃狗肉的历史也不过三十余年而已。
那为啥我们普遍印象中西方人都是不吃狗肉的呢?这就要看看狗肉的地位是如何在西方降低的,从而退出餐桌。
差不多是在1870年至1914年时期,西方各国陆续完成了第二次工业革命,养殖业得到了极大发展,鸡牛猪羊各种可供圈养的牲畜取代了只能散养又费时费力出肉不多的狗,大规模圈养的牲畜提供了更加高效的肉类制品生产线。
比如历经一二次工业革命的英国产生了很多有钱任性的中产阶级,他们热衷于饲养狗,一时间养狗成了成功的象征。到了维多利亚时期,饲养纯种的宠物狗就成了一种社会潮流。养狗的人多了,那自然而然就将狗看作是伴侣而不是一种畜牲,在1839年英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立法禁止用狗拉车当初畜力的国家。一直到二战以后,欧洲各国陆续立法禁止使用狗作为畜力,和非法交易狗肉,正因为连虐待狗都不行更别谈食用狗肉了。
所以我认为西方人开始不食用狗肉的初始原因是因为技术的革新而不是什么道德的约束,也没必要扣啥不吃狗肉就是文明的大帽子。
话又说回来,就算是西方人那么重视狗的社会地位,合法食用肉狗他们也是不管的。据我所知,欧美国家范围太大,可以例举立法禁止吃狗的国家:
奥地利:《动物保护法》第六章第二款规定禁止以食用目的宰杀猫和狗;
波兰:法律禁止杀狗;
加拿大:为肉用目的屠宰狗类必须经过政府批准,私宰犬类属于犯罪;
瑞士:《动物类食物条例》第二章禁止以贩卖目的屠宰犬类(也就是允许杀狗自己吃,但不得贩卖)
德国:《肉类检疫法》禁止贩卖狗肉。
美国: 部分州禁止以肉用目的屠宰犬类,例如纽约州。但在其它44各州并没有明文立法禁止食用狗肉。
至于食用狗肉的国家也是大有人在。
法国巴黎就有着比较大型的屠宰场,其中鸡鸭鱼肉牛羊猪甚至狗也杀。
英国市场上还是可以买到柯利犬肉排和腊肠犬香肠。
瑞士虽然立法禁止以贩卖目的屠宰狗类,但是农户们自产自销,还是有一部分狗肉爱好者的,《每日邮报》就刊登过瑞士农民的日常食物中有猫和狗,其中最受欢迎的品种是罗威纳犬。
丹麦整个国家和民族一直有食用狗肉的传统,丹麦王子更是上了报纸,热衷食用狗肉。
再看看美国,自己44个州都吃猫狗肉合法,堪萨斯州的一个镇上一年一度的狗肉节办了20多届,但是后来辟谣了,孰真孰假可见一斑。
就是我们的邻居韩国也一直有食用狗肉的传统,虽然近年来为了政治正确而少吃,不公开吃,但是也不可能绝迹。某些基金会和XX人士为我们灌输一个理念,世界上有若干个,约莫是100多个国际禁止食用狗肉。
这句话很强大,为什么?因为人们潜意识里认为,外国人好像是不吃狗肉,换言之,狗肉只有中国人在吃,还有韩国人在吃。会有这种错觉的原因,和人们敬畏洋人不无关系,总觉得这些鬼佬比亚洲人高贵一些。
事实上是这样吗?什么叫禁止,一个国家对吃狗肉立法了,这才叫禁止,如果只是人们不喜欢吃,那不算禁止,比如说中国穷人买不起阿斯顿马丁,不能说大家抵制阿斯顿马丁,吃狗肉类似。
这样,我们来寻找一个答案,世界上到底有哪100多个国家对狗肉立法了。 世界上从19世纪的欧洲开始,陆陆续续有国家为动物立法,禁止虐待动物,禁止虐杀动物,主张人性化屠宰,这我承认,各国法律写的也清清楚楚,可有任何一个国家为猫狗立法吗?(为其立法保护特定物种例如猫狗之权益)
没有,一个都没有。有任何一个国家为吃狗肉立法吗?没有,一个都没有。
其实纠其本质,无非是一个国际话语权的问题,如果中国像美欧那样一统天下,中国人要他们不吃牛排,他们都得乖乖听话,反过来,欧美人指责我们吃狗肉,我们这边自然有一些人要唯命是从。
说实话,要说不文明,要说原始,欧美诸国吃生牛肉,吃三分熟的牛肉,那才叫原始呢,咱中国原始部落的人才会茹毛饮血,燧人氏发明火之后,大家就不吃生的东西了。
关于食用狗肉,只有一两个西方国家有相关的立法,在瑞士贩卖狗肉是违法的,但人们依然有权利吃狗肉。瑞士有两个州民风淳朴,自古有吃狗肉的习俗,这个风俗经德国一家电视台报道后引发大量动物保护者和关切的欧洲民众向这两个州政府抗议请愿,结果均遭当地政府驳回,回答是政府无权过问公民的饮食习惯。
在西伯利亚,阿拉斯加,格陵兰岛,和加拿大北极领土,雪橇狗是冬季备用的重要食品补给,已经不是什么新闻。挪威的极地探险家罗尔德·阿蒙森在探索南极的旅途中更是有计划地杀了半数以上的雪橇狗以维持给养。
而东方世界的情况几乎有点讽刺,台湾和香港是世界上仅有的通过非宗教性的立法禁止食狗的两个地区。而韩国有吃狗肉的传统,据说每年至少吃掉十万公斤的狗肉。
当今的世界是一个文化冲突的世界,即使平常到"吃"这件事,都充满了矛盾的观点,西方文化因为猫狗是灵魂伴侣,是宠物而不肯吃,却不因为兔子是宠物而放弃吃;犹太教徒,严格的基督徒和严格的回教徒因为猪和狗是肮脏的杂食动物而不肯吃;印度教徒因为牛是神圣的而不能吃。
为什么我们不能只谨守自己的食物禁忌,同时又充分尊重和捍卫别人选择食物的权利?
在这一点上香港和台湾一方面做得很好,不仅谨守自己的食物禁忌,还把别人的食物禁忌拿来当作自己的食物禁忌,但另一方面就让人无法恭维,就算不能誓死捍卫公民的选择食物的权利,也不至于要干涉他们的吃权利吧?
抛开情感的标准和宗教的标准,从环境的角度,考虑地球的温室效应,也许,我们最不应该吃的是牛肉,全球的牛正在释放的二氧化碳占温室气体总量的19%。
平心而论,每个欧美人究竟吃不吃狗肉我不知道,反正欧洲人把渡渡鸟,北美旅鸽、欧洲野牛、袋狼、大西洋海雀、蓝羚羊,长毛小鹦鹉等等吃灭绝了,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濒危物种皆是西方人造成的。而今天,这些西方人,却喊起最狂热的动物保护主义,并以文明自居,站在道德制高点上的喷我们中国人吃狗肉是野蛮行为。
感兴趣的可以去百度,谷歌看看丹麦法罗群岛屠鲸节和法国肥鹅肝的制作过程。也许他们真的不吃狗肉,嗯,狗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