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0年前,国内就有金融机构提出以房养老的方案,并付出了实际的行动,但是真正参与的人寥寥无几,截止至2015年9月12日,以房养老项目,5个月全国仅12户22人签约。
何为以房养老?就是由老年人与金融机构签订协议,由金融机构按时支付一定金额的养老费用,等老人去世后将房产划归金融机构的一种交易。表面上来看这确实能够有效地解决养老问题。但是有一个问题始终没有解决,那就是老年人往往对自己的寿命没有信心,认为以房养老是吃亏的。
但是北京的一个骗子集团解决了这个问题,2015年,在骗子以房养老项目的诱导下,几十位北京老人把手里的房子抵押借款三个月,骗子们承诺老人每月获得10%到15%的利息,三个月之后返还本金,结果自然是全部上当,其中还有一个各位诡异的事情,这群骗子们竟然将其中一位老人名下价值690万元的房产以1000元的价格卖掉了,创下了全国城市住宅的最低成交记录。
以房养老确实是一个很好的项目,目前最积极参与的是保险公司,按照他们设计的方案,自然是能够大赚特赚,在一线城市,一套房产动辄600万甚至上千万,但是我国老人的预期寿命不足80岁,这房子的价值自然是远远超过养老花费,这也是这项业务开展不起来的原因,毕竟老年人并不傻。
但是,最近的一个法案让以房养老再一次萌发了生机,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将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这一次的草案中,“居住权制度的增设”是一大亮点,何为居住权?是指人们对某一房产尽管不具备所有权,但是拥有居住权,直至死亡。
举个例子,王大爷夫妇在北京拥有一套800万元的房产自住养老,他们现在就可以将房产以500万元的价格出售,并在房产登记部门确认对该套房产的居住权直至死亡,这套房子完成交易后,产权将不再归属于王大爷夫妇,但是他们具有居住权,以后不管该房产做了几手交易,只要王大爷夫妇在世,都享有居住权。而一套价值800万元的房产以500万的价格出售,其中的300万差额就是居住权的价值了。
有了这个法律,老年人以房养老的问题就可以彻底解决了,只要交易双方认可,老人可以立马获得大笔养老资金,也不会失去住所。以前老人的房产只能作为遗产,现在可以提前变现,用来养老以及改善生活质量、减轻了子女的负担,在目前国家养老基金并不富足的情况下,这或许会改变全国养老制度的格局。
各位网友,你愿意保留居住权来实现以房养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