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一阵警笛呼啸,几名身穿防护服的法警将年过7旬孔某某护送到肥西法院开庭受审。老人被指控犯容留、介绍卖淫罪。
3月6日上午9点,在对孔某某做好体温测量和安全防护的前提下,案件准时开庭。所有庭审现场人员均佩戴口罩或着防护服。
据了解,孔某某自2016年5月至2019年10月期间,先后在自己原位于肥西县高店乡高升村的家中和租住肥西县高店乡高店街道农贸市场西边的民房内,多次容留、介绍失足妇女从事卖淫活动,并从每次的嫖资中抽取10元、20元不等。
庭审快速顺畅,案件当庭宣判,被告人孔某某因犯容留、介绍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因为孔某某年事已高,庭审结束后,孔某某随即被其家人带回家中。
(原题为《合肥一7旬老人容留、介绍卖淫受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