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24 日上午,遵义市湄潭县法院开审一起妨害公务罪。当地男子陈某因不配合疫情管控,还将工作人员按在地上打伤,被法院判处 8 个月刑期。据悉,法院从受理到判决该案,仅用了 1 个半工作日。
庭审现场
法院审理查明,38 岁的被告人陈某,系湄潭县人,住在县城某小区。2 月 12 日下午,陈某从湄潭抄乐老家回县城时,其小区防控工作人员喻某、费某、何某等人对其行程进行核实。
在调查中,陈某的父亲也到场,父子二人拒不配合工作人员,其父亲还对工作人员进行辱骂,并将何某推倒在火盆里。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继续向陈某父子讲解当前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其父不听解释,仍然辱骂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并冲上前用手推费某,随即陈某上前用拳头殴打费某头部,又将费某按倒在地进行殴打,致使费某鼻子部位被殴打出血。
庭审现场
庭审中,法院还查明,陈某在警方调查时,曾先是否认打人,后来在大量证据面前才认罪认罚。他还曾因贩卖毒品罪,被法院判处 15 年有期徒刑,2015 年 9 月释放。
陈某的辩护人认为,陈某文化低,法律意识淡薄,并在认罪认罚具结书上签了字,有坦白情节,可从轻处罚。
网络同步直播画面
法院经审理后,以妨害公务罪,判处陈某 8 个月有期徒刑。据悉,2 月 21 日,湄潭县检察院向湄潭县法院提起公诉,同日法院受理该案,依法启动快立快审快结机制,适用速裁程序在 1 个半工作日内即审结该案。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黄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