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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变相强推的校园短信该管管了

时间:2020-02-21 16:03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
老师布置作业、家访这类的家校沟通,却被加上了一些附加条件,比如开通付费的短信业务,才能收到学校的通知,这样的行为合不合适呢?“家校沟通”短信

老师布置作业、家访这类的家校沟通,却被加上了一些附加条件,比如开通付费的短信业务,才能收到学校的通知,这样的行为合不合适呢?

家校沟通”短信服务成强制要求

河南省教育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清理整顿家校沟通类的短信类业务,确保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

12月26日,河南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公众号发文表示,近期连续接到多起反映强制使用短信服务类家校沟通业务的投诉,投诉重点为学校违反教师、学生及家长意愿,强制或变相要求办理短信服务类家校沟通业务。对此,河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开展短信服务类家校沟通业务清理整顿的通知》,要求:

任何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不得强制家长、学生及教职工接受短信服务类家校沟通业务,严禁中小学、幼儿园和教职工利用家校沟通等名目向学生及学生家长收取任何费用或委托第三方扣除费用,更不得从中谋取利益。

严禁学校、幼儿园和教职工向电信运营企业、其它商业机构或个人提供学生及学生家庭的任何信息,也不得代理、接受以商业为目的的任何学生服务项目。

严禁中小学、幼儿园将办理家校沟通业务嵌入入学(入园)流程。

严禁中小学、幼儿园和教职工利用短信服务类家校沟通平台取代教师家访、布置作业、发布通知等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确保未使用该平台的学生不受影响。

进校收费 变相强推 校园短信恐有猫腻

“校讯通”,顾名思义就是校方与家长沟通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据了解,该类短信服务出现在2007年前后,最早是由中国移动公司推出,之后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也推出了类似的服务。原本服务于家校沟通的业务,却被不少地方叫停,有相关专家表示,一方面是技术更新的原因,另外一方面也存在该类收费业务缺乏公开透明的公示和选择机制,存在权利寻租的灰色地带。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储朝晖:用什么技术,事实上应该根据市场的决定,而不是以根据行政部门的决定。那么有一些学校还强制要求学生和家长使用这样一个这个工具,我认为就有违市场的一个基本的原则。

储朝晖表示,教育部门发文叫停“校讯通”类业务,是为了保障家长的自由选择权。河南南阳的家长郭先生向记者提供了自2015年以来的手机缴费清单,其中“校信通”每月3元的缴费记录清晰可见。

家长郭先生:我们这边的校信通,只有移动公司的手机能用,但是我用的是电信的手机,所以为了就是说养“校信通”,你需要用再办一个移动的卡。

郭先生表示,学校虽然没有说强制使用,但是默认接受也是不得已而为之。而学校在要求或者建议家长开通校讯通、校信通这类的短信业务在开展时,是否存在合理的选择呢?记者分别向河南移动和河南联通客服进行了咨询。

河南移动客服:如果老师要求让您开通的话,您就必须开通,如果不开通话,这边您是收不到老师的一些信息的,就比如说老师有时候会通知一下,什么时候接孩子,或者什么时候布置的什么作业都会发送的。

记者:办一个新的移动号码,咱们最低消费的套餐是多少钱?

河南移动客服:最低就是19元。

记者:含不含这三块钱的校讯通的费用?

河南移动客服:不含所有套餐它都不含消息,都是额外收取费用的。

记者:咱们有没有校讯通或者校信通这类的增值服务?

河南联通客服:咱们叫优学通,咱们显示这项服务是免费的。

记者:既然有免费的,为什么不用免费的呢?

河南联通客服:一般学校班主任让办哪个运营商的号码,它应该就是运营商和学校有合作。

有法律学者表示,学校在引入收费类的项目进入校园时,应该充分尊重和考虑家长的需求和选择,防止用行政干预侵犯消费者权益。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 陈音江:学校要确保程序,包括它的内容、收费的标准,招投标或者是公开的方式来选择相关的服务提供方。学校选择了之后,还要考虑公平合理性,要确保真正做到让学生的家长来自愿选择,如果学生家长他没有选择,你也不能够影响他正常的学习或者生活。

针对近年来教育部门相继出台规定,对进校学习类APP、短信增值服务作出规范,教育学者熊丙奇表示,防范教育乱收费应该通过制度建立来进行约束,杜绝“按下葫芦浮起瓢”的情况发生。

教育学者 熊丙奇:学生在校园中购买什么样的教辅材料,或者说是用什么样的学习的APP,还有是否购买校服什么款式,这些其实都是应该由家长委员会来参与,来决定要买还是不买,价格怎么样。因为家长委员会它就会广泛去听取家长的意见,最终形成一个大家都能够接受的一个方案,如果说你有发挥作用的家长委员会,最终这个问题可能也不会发生。

校园短信业务涉嫌乱收费 多地已叫停

央视记者发现,除了此次河南省教育厅清理整顿家校沟通的短信业务之外,近几年相继有多个省区市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台规定,叫停收费的校园短信业务。

早在2011年,安徽省教育厅就印发《关于严禁中小学为学生办理指定手机业务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严禁商家在校园内推销或为学生直接办理由商家推出的“校讯通”、“家教通”等手机业务;严禁以任何方式向学生推销或办理增加学生负担的商品的服务;坚决制止强制学生消费的行为。

2014年9月,陕西省教育厅印发《关于清理整顿“校讯通、翼校通、家校互动”相关业务的紧急通知》,称该类业务每月固定向家长收费,并且要求家长按照学校签订的运营商调整更换手机,给学生和家长增加了经济负担。要求学校不得强迫家长和学生使用该项业务并要求更换手机,确需保留业务继续执行的,执行期间不得向学生和家长收费。

同样是在2014年,北京市下发《关于2014年北京市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学校、幼儿园不得为“校讯通”办理提供便利条件。据媒体披露,北京地区的“校讯通”每月收费10元,在高峰时有上千所中小学使用,服务家长人数达到近70万人。

教育学者 熊丙奇:随着家校沟通的渠道的多元,比如说有微信群或QQ群等等,还有学校要求家长开通这个短信业务,甚至可能就是要用某一个运营商的手机来开通这样的业务,实际上是不合理的。因此教育部门发文,实际上就是维护现在的这样的一个基本的办学秩序,也避免出现学校和有关的运营商之间利益输送的问题。(央视记者 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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