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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岁大学生遭10余人围殴 反抗致2人重伤获刑3年

时间:2020-02-19 17:07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
来源:红星新闻云南丽江,凌晨。22岁的大三学生程兆东从餐厅出来,10余名男子亦先后走出,围住他。有人揪住他的头发,有人挥拳,有人抬腿踢去,殴

来源:红星新闻

云南丽江,凌晨。22岁的大三学生程兆东从餐厅出来,10余名男子亦先后走出,围住他。有人揪住他的头发,有人挥拳,有人抬腿踢去,殴打过程持续约50秒。冲突过程中,倒地的程兆东随手乱抓工具反抗,最终5名男子受伤,其中2人重伤。随后程兆东逃离现场。

事情过去一年多,回忆起来程兆东仍觉后怕,“我一次次被打倒在地,感觉要被他们打死了。”

事发于2018年11月19日凌晨1时许。逃离后,程兆东才发现自己手、腿、面部多处受伤。天亮后,程兆东被警方抓获,后以故意伤害罪被起诉。

 ▲ 程兆东还原案发过程 ▲ 程兆东还原案发过程

今年10月,丽江市古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程兆东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法院认定:

被害人等多人首先动手,对程兆东进行拳打脚踢,在双方互殴过程中,程兆东使用工具刺伤5人,造成2人重伤、2人轻伤、1人轻微伤,“程兆东主观上有侵害对方的非法意图,客观上实施了侵害对方的行为。”

程兆东生于1997年,案发前就读于丽江市师范专科学校。他坚持认为自己系正当防卫,“对方十几个人,我只有一个人,我是挨打的那个人,怎么和他们‘互殴’?如果我没有反抗、没有赶紧逃跑,我可能已经死了。”对于该案,程兆东已提出上诉。

而被害人王裕宽、代乾二人亦提起上诉,希望对程兆东予以严惩,撤销缓刑。

酒桌上的冲突

一场原本美好的生日宴会,最终演变成一次流血冲突。对程兆东而言,这是他始料未及的。

2018年11月19日晚11时许,程兆东和女友邓佳受邀参加一个朋友的生日宴,地点是丽江市古城区的蔡式餐厅。宴会上人多,30多人坐了满满4桌。程兆东说,宴会上他此前认识的有10余人,其余的人并不相识。大家坐定后,开始吃饭、喝酒、聊天。

 ▲案发于丽江市一家餐厅门口 ▲案发于丽江市一家餐厅门口

王裕宽27岁,是丽江一间酒吧的老板。聚会前半个月,程兆东因去王裕宽酒吧驻唱,两人相识。

程兆东说,那晚,王裕宽过来敬酒后,他端起一杯白酒,要与王裕宽碰杯。“宽哥,这杯我敬你。”“我为什么要单独跟你喝?”“那我干了。”随后,程兆东喝尽一杯白酒,看到王裕宽未喝,程兆东便说“你喝一半就好”,在其他人的劝解下,王裕宽喝了半杯。

王裕宽喝完半杯,便坐下来与其他人聊天,“我感觉刚刚那杯酒让他很不开心,想缓解一下尴尬。”十余分钟后,程兆东再次端起一杯白酒,想再敬王裕宽一杯。这时,王裕宽显得生气了,拿起酒杯往地上一摔,“我不想跟你喝。”

桌上其他人开始劝,王裕宽回到自己那桌。程兆东跟了过去,想和王裕宽单独聊聊,“解开这个误会。”两人走到餐厅外。程兆东问“刚才敬你酒是尊敬你,你为什么发那么大的脾气?”王裕宽答“你一杯一杯跟我喝酒,是在搞我。”

▲案发于丽江市一家餐厅门口▲案发于丽江市一家餐厅门口

程兆东向红星新闻记者说,自己和王裕宽并无恩怨,但自己的女友邓佳,以前曾是王裕宽酒吧合伙人代乾的女友。他认为,王裕宽等人是因此而对他有所看法。两人聊了一会儿后,王裕宽说,“不要再说了,我们现在进去再喝一杯,刚才摔杯子的事情就算完了。”

再次进入餐厅后,程兆东发觉王裕宽“并没有要和我喝酒的意思,而是跑到其他桌和别人玩了”,他觉得很没有面子,就自己一个人打车回到租住的小区。

根据警方资料,王裕宽本人供述,他去程兆东桌敬酒,“我喝完一杯后,程兆东又倒了一杯酒,要和我单独喝一杯,我喝后,对方又要求我再喝一杯。我就不乐意了,把酒杯往地上摔了。随后两人到餐厅门口闲聊了一会儿,也没吵就进来吃饭了。进来后,不知道程兆东去了哪里。”

十余人对一人的围殴

程兆东说,回到住处后,女友邓佳一直给他发微信,问他在哪里,让他快回去。担心女友酒喝多了,约离开半小时后,程兆东又从住处打车回到餐厅。

走到餐厅门口,程兆东看到王裕宽和代乾坐在餐厅里,听到王裕宽对代乾说“我今天就是要摔他的杯子”。邓佳看到程兆东,就过来要把他往餐厅推出去,王裕宽也看到了,站了起来,其他有两桌的人也站了起来。

程兆东说,他走到餐厅门外,看见王裕宽、代乾等人几乎全部走出来,遂朝他们说“我今天怎么了?我做错什么了?”

“话未说完,王裕宽、代乾和其他两三个人就冲过来对我拳打脚踢,我被打倒在地上,之后对方有十几人冲过来打我,我疯狂地在地上找可以还手的工具,在地上捡到一块长条形的、好像是玻璃的东西,然后疯狂地向他们挥舞。”程兆东说。

在程兆东的讲述中,他多次被人踹倒,于是一边拿着东西朝他们挥舞,一边连滚带爬地往外跑,“王裕宽冲过来打我,他喝多了没有站稳,踢了我一脚后倒在我旁边,我拿着工具朝他身上用力捅了一下,也不知道捅哪里了。”

王裕宽则说,程兆东再次回到餐厅后,“要来和我拉扯,但被其他人拉住了”,随后,程兆东走出餐厅,有几人跟了出去,“不知为什么就吵了起来,然后我肩颈就被捅了,我们和程兆东打了起来,我们一群人围着他拳打脚踢,我因为腰部被捅了,就坐在地上,当时身上流着血,后来就失去知觉了。”

监控视频显示,整个打斗过程持续约50秒,从餐厅出来后,程兆东首先被数名男子围住,随后越来越多人从餐厅出来,围住程兆东,对程兆东持续殴打,程兆东本人有反抗动作,期间多次倒地、被逼到墙角,后在一人护送下逃离。

监控视频同时显示,冲突过程中,王裕宽、代乾两人先后捂着肚子,坐倒在地上。

后经司法鉴定,代乾受伤致右侧胸部开放性刀伤,王裕宽胸部、腹部多处损伤,两人损伤程度被评定为重伤二级。此外,另有3人受轻伤、轻微伤。

程兆东提供的图片内容显示,他的手指、腿部、脸部等多处受伤,“我当时被打得走路都一瘸一拐了,到了路边赶紧拦了一辆车跑了。十几个人围着我打,我胡乱反抗,根本不知道自己伤了人,也不知道自己到底从地上抓到了什么工具。”

 ▲ 程兆东手指受伤 ▲ 程兆东手指受伤

因故意伤害罪获刑3年

程兆东逃离现场后,当晚找到一个教他吉他和声乐的师傅,在其家中度过一晚。天亮后,警方找到程兆东,不久,程兆东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拘、批捕。

程兆东说,他一直患有抑郁症,在看守所里,曾数次想要自杀,“我是被打的那个人,为什么我反而进到看守所里了?”今年2月23日,被羁押近100天后,程兆东被取保候审,回到沈阳老家治疗抑郁症。

 ▲ 取保候审后,程兆东因抑郁症住院治疗。 ▲ 取保候审后,程兆东因抑郁症住院治疗。

4月28日,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对程兆东提起公诉。古城区检方认为,案发当日,程兆东与被害人代乾、王裕宽等人在蔡式餐厅参加朋友生日宴会,程兆东与王裕宽二人在喝酒、相互敬酒过程中发生矛盾,程兆东之后自行离开回到住处,后经其女友邓佳联系后返回餐厅。

“在餐厅门口处,代乾、王裕宽等人与程兆东发生打架,程兆东在被多人追逐殴打过程中,使用工具将5名被害人捅伤,其中2人重伤。”古城区检方认为,程兆东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二人重伤、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0月14日,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程兆东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赔偿各被害人共计27万余元。

 ▲程兆东一审被判3年有期徒刑,缓刑4年。 ▲程兆东一审被判3年有期徒刑,缓刑4年。

判决书中称,程兆东在与王裕宽理论过程中,被害人王裕宽、代乾等多人首先动手,对程兆东进行拳打脚踢,在双方互殴过程中,程兆东使用工具刺伤5人,并造成2人重伤、2人轻伤、1人轻微伤的损害后果,“程兆东主观上有侵害对方的非法意图,客观上实施了侵害对方的行为。”

判决书中同时称,程兆东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赔偿被害人的部分经济损失,可从轻处罚;本案被害人一方先动手殴打程兆东,对本案的发生存在较大过错,可酌情对被告人程兆东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被害人一方存在过错,同时认为程兆东行为不系正当防卫。 ▲法院认为被害人一方存在过错,同时认为程兆东行为不系正当防卫。

“十多人打我一个,我还不能反抗了?”

程兆东,22岁,生于辽宁沈阳,案发时是丽江市师范专科学校的大三学生。如果不是出了这场意外,他已经和其他同学一起毕业了。

 ▲程兆东系丽江市师范专科学校学生。 ▲程兆东系丽江市师范专科学校学生。

如今,程兆东休学了,学校为他保留了学籍,但他还不知道自己何时才能再次走入校园、完成学业。回忆起当时案发的情景,他总显得情绪激动:“他们十多个人,我就一个人,我站起来,被打倒,又站起来,又被打倒。他们还把我逼到墙角去打。我还不能反抗了吗?”

程兆东坚持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一审时,程兆东辩护人亦提出,程兆东的行为是典型的正当防卫,且未明显超出必要的限度,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对此,古城区法院认为,程兆东主观上有侵害对方的非法意图,客观上实施了侵害对方的行为,其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不构成正当防卫,应当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理。

在一审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指出,视频客观记录,是被害人一方率先动手打程兆东一人,程兆东在被多人追打这个混乱过程中,使用工具(该工具现无法查清是什么工具,但根据伤情鉴定来看,应是匕首之类有一定长度的锐器)乱挥乱捅,最终造成多人受伤的危害后果。

程兆东母亲认为,程兆东行为是在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进行必要的制止和本能的自我保护行为,“王裕宽等人在本案中是过错方,他们有重大过错,他们因此受到的伤害,不应由程兆东负责,而应由他们自己负责。”

在程兆东看来,他被多人围殴追打,反倒使他进了看守所、获刑,导致精神受损、学业受阻,“我一定会坚持为自己申诉,希望法律还我一个公道。”

程兆东上诉后,北京罗斯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艳涛接受其委托成为辩护人。王艳涛认为,本案系正当防卫,对程兆东应当进行无罪判决,“从防卫意图上看,程兆东在面对被害人等10多人先行殴打、围击、追逐的情况下,在地上捡起相应工具进行防卫的行为,是为了保护本人的合法权益而实施。”

“判决书查明的事实显示,是对方首先动手,且人多势众。在力量悬殊的情况下,就应当允许程兆东进行正当防卫。如果否认程兆东此时有正当防卫权,就意味着程兆东在多人围攻、殴打的情况下,也只能逃避或者忍受众人继续围攻、殴打的违法行为。”王艳涛说。

红星新闻获悉,本案被害人王裕宽、代乾二人亦提起上诉。其上诉状显示,他们认为,程兆东的行为手段残忍、不计后果,社会危害性大,“一审重罪轻判,适用缓刑错误”,对程兆东应予严惩,希望撤销缓刑。

红星新闻记者获悉,目前,该案已进入二审程序。

红星新闻记者 王剑强 王春 发自云南丽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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