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12月1日,针对河北“热水浇头”事件当事人王女士反映自己举报班主任索贿,遭班里其他家长“围攻”,被派出所拘留20天一事,河北省冀中公安局霸西分局发布通报称,拘留是因王女士先后对任某女儿威胁恐吓、扰乱教学秩序,到任某家踹门、辱骂。
封面新闻此前报道,河北沧州的王女士曾因儿子在校内反映“落选”班干部,而向当地教育局举报班主任曹老师从一年级到四年级起不断以“暗示”的方式向其索贿。举报后,汪女士的个人信息先是被泄露,之后她遭到班里其他家长的“围攻”、“热水浇头”等等,后因找家长“理论”还被拘留了20天。
在接受封面新闻记者采访时,王女士并未透露自己曾到学校威胁恐吓学生,也没有提及自己到家长家里去辱骂等行为。
对王女士所作所为,另外一方核心当事人——“浇水者”任女士则独家回应了这些说法,她说王女士的说法是片面之言,要不是王女士多次辱骂她家人,并且对自己的小孩动手,才激怒了她,拿起一盆水浇了过去,但并不是热水,连温水都算不上。
事件发生后,王女士为何会被派出所拘留20天也引发关注。
12月1日,河北省冀中公安局霸西分局发布“情况通报”称,10月14日至26日期间,王某某先后在校对任某某女儿进行威胁恐吓,扰乱教学秩序;指使刘某在班级微信群辱骂任某某;并同刘某到任某某家踹门、辱骂、威胁,王某某行为构成侮辱威胁人身安全和扰乱单位秩序,情节较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王某某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二十日。
警方根据调查认定,王某某和任某某两人行为均构成殴打他人,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分别给予任某某罚款200元、 王某某罚款100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