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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西藏自驾游买把刀打算收藏,扬州铁警:属管

时间:2020-08-07 15:33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
扬子晚报网8月7日讯(通讯员 朱丹 记者 陈咏)管制刀具属违禁品,违反规定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是违法行为。6日,一男子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扬

扬子晚报网8月7日讯(通讯员 朱丹 记者 陈咏)管制刀具属违禁品,违反规定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是违法行为。6日,一男子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扬州火车站扬州铁路警方依法没收并予以行政警告处罚

被没收的刀具

6日中午11时点左右,执勤中的扬州铁路民警接到车站安检员报称,安检仪检测到一男子随身携带的行李箱内有一把刀具,疑似管制刀具。民警到达现场发现,这是一把长约20厘米的匕首,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刃角度小于60度,符合公安部关于管制刀具的认定标准。随即,民警依法将该男子传唤回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

经了解,该男子姓许,42岁,浙江天台人。当日刚刚和朋友从西藏自驾游回来,打算在扬州乘坐火车返回老家。这把刀是在西藏游玩时购买打算收藏的,对于此刀属于管制刀具,同时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是违法行为并不知情。经过民警教育,许某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表示愿意接受处罚。根据相关规定,铁路警方依法给予其行政警告的处罚。

刀刃角度小于60度

目前正值暑运客流高峰,铁路警方提醒,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是违法行为,将会受到法律处罚。请大家熟知管制刀具的认定标准,匕首、弹簧跳刀、弹簧卡锁刀、三棱刀等均属于管制刀具。此外,为了广大旅客的安全,大型餐刀、水果刀也禁止携带,请旅客予以配合。

责任编辑:向勤如(EN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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