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22时,江门东站,森林警察曾德华带着浙江抓捕小组,押着一名犯罪嫌疑人走了出来。浙江籍男子艾某因涉嫌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江门警方抓捕归案。今年,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 江门市公安机关全面开展集中打击整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据统计,今年 1月19日至7月8日,江门全市公安机关立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案件99起,查破94起,刑事拘留33人,收缴野生动物1809头/只,收缴野生动物制品21公斤,涉案金额319万元。
江门森林公安民警在小鸟天堂巡逻。本报记者 景国民 摄
一条鹦鹉出售线索,先后刑拘5名犯罪嫌疑人江门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蓬江派出所,是一个只有4名民警的派出所,该所每周安排不少于一名民警负责侦办案件。专项行动以来,该所共立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刑事案件11宗,破案10宗,缴获各类野生动物两百余只。
"我们的思路就是充分挖掘每一条线索,深挖扩线,实现全链条打击。" 蓬江派出所所长范安稳介绍,今年5月,江门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转来一条线索,其辖区居民在贴吧发布售卖和尚鹦鹉活体的违法行为。和尚鹦鹉是国际公约注明的二级保护动物。接此线索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将犯罪嫌疑人蔡某抓捕归案,查获两只和尚鹦鹉和两只吸蜜鹦鹉。
通过深挖扩线,办案民警先后赶赴中山、珠海等地,将售卖给蔡某吸蜜鹦鹉的上家,陈某和黄某抓捕归案。根据陈某和黄某交代,民警赶赴广州从化再抓一名买家。同时,办案民警锁定和尚鹦鹉的上家为浙江的艾某。
"我们侦查一个多月,终于等到艾某手上有货,于是决定实施跨省抓捕。"范安稳介绍,7月6日,蓬江派出所办案民警曾德华联合地方公安民警,赶赴浙江,将艾某抓捕归案。据此,该案已先后抓获5名犯罪嫌疑人。
江门小鸟天堂栖息的鹭群。本报记者 景国民 摄
一次行动,捣毁非法养殖野生动物窝点11个今年2月,江门市公安局网警部门通过网上巡查发现一名台山籍人员赵某强,有非法养殖、出售"泰"和"蓝舌"蜥蜴等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
获悉情况后,江门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森林分局、网警支队、台山市公安局组成专案组,对案件展开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赵某强等人在台山市冲蒌镇一房屋内,有非法养殖、出售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台山市公安局于3月9日对该案立案侦查。
期间,专案组安排民警多次对嫌疑人住处、养殖野生动物的窝点进行实地踩点,同时,民警多次利用无人机对其养殖野生动物的窝点进行拍摄取证,为下步收网、办案打下坚实基础。
经三个多月侦查,专案组逐步摸清犯罪嫌疑人赵某强伙同甄某文等人,从事非法养殖到非法买卖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犯罪网络。据办案民警介绍,该犯罪网络涉案人员众多、身份清楚、关系清晰,出售的野生动物去向明确,涉及上海、天津、宁夏、浙江、河北、福建、北京、甘肃、山东等省市以及省内广州、佛山、清远、中山及江门等地区。
为此,江门迅速向省森林公安局汇报案情,并申请"飓风2020"专项行动代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持续向好态势,收网时机成熟。5月8日,在江门市公安局统一指挥下,组织相关部门警种,出动警力300余人,分成17个抓捕组,分赴上海、天津、沈阳、宁波、厦门、张家口以及广州、清远、中山、江门新会等地,展开统一抓捕行动。
截至5月9日15时,抓获涉嫌非法收购、出售、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赵某强、甄某文等涉案人员共52人,其中刑拘8人,取保候审6人,一举捣毁非法养殖野生动物窝点11个,缴获疑似国家保护野生动物152条/只,野生动物标本及制品20件。
全媒体记者 尹利勇 通讯员 王新宇
编辑 徐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