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太原6月23日电(记者孙亮全)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公开审理一起侵害续范亭将军名誉荣誉民事公益诉讼案,法院判决被告辛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在忻州市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如逾期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法院将在忻州市市级以上媒体刊登判决书的主要内容,所需费用由辛某负担。据介绍,该案是山西省首例英雄烈士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7月1日,被告辛某在抖音上公开发布了其在忻州市原平市国防主题公园内以续范亭将军雕像、海陆空三军仪仗兵雕像、国防宣传标语为背景拍摄的9段短视频,其中辛某面对续范亭将军雕像作划酒拳状、行为举止轻佻、配音为相声选段的短视频,播放数为1304次,点赞数26次,评论1次,分享3次;辛某面对续范亭将军雕像做扭胯状不雅动作的短视频,播放数为42次,点赞数2次。辛某的抖音账号因发布违规视频于2019年7月6日被永久封禁。
法院认为,续范亭将军是著名爱国将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所保护的英雄烈士。被告以续范亭烈士的雕像为背景拍摄内容低俗、动作不雅的短视频,并在社交网络上公开传播,且播放时间较长,观阅人数较多,有损续范亭烈士的英雄形象和人格利益,对善良风俗和社会公共利益构成了损害,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