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马进彪
4月18日,河南原阳县盛和府小区堆放的土方中陆续发现4名5岁至11岁儿童尸体。就此事,当地组织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从调查组相关负责人处获悉,经调查,已初步认定为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项目法定代表人吴某在内的7名相关责任人,已被控制接受调查。(新京报4月19日)
4名儿童没有了,此事已展开调查,但情况进展不大。目前,此事已被认定为刑事案件,但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个施工方根本没有施工许可证。
就正常程序来说,施工方必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施工,而对于取得许可证过程来说,并不是说取就取的儿戏,而是要经过必要的审核,这其中有着对施工设备、工程技术、安全规程、管理能力等方面的严格要求。
但这个施工方在没有许可证的情况下还是开工了,因而人们必须追问一个问题:这个单位为何胆子这么大,没证就敢开工,幕后是否有人开了绿灯?
而从新闻跟进来看,该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也没有执行安全规程,在大量挖掘土方过程中,没有实施与外界的封闭管理,这4名儿童就是从围墙空洞中进去的。
取得许可证是施工单位必要的备案程序过程,它的意义在于责任的明确化,而根本的核心,则在于通过责任的倒逼使施工过程更加严谨,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另一方面,对于当地监管部门来说,哪的工地开工了,它们是否取得了许可证,都应当是了如指掌。换言之,没有许可证就开工,这是在监管部门的法眼里不该出现的漏洞。
因此,这件事的深层原因其实就出现在两个方面上,一是在未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开工,这是暗中有人在开绿灯,其中是否连带着利益关系,也是一个待解之谜。
二是,当地监管部门是防患于未然的最后有力防线,它们的存在意义,就在于及时发现问题。但令人遗憾的是,监管部门并没有发现这些隐患,当然这也是一种睁着眼却装看不见。
此事已被初步认定为刑事案件,对于这个施工单位来说,一定要有人为这4名儿童的生命负责。但除此之外,当地监管部门也不能逃脱失职之责,而最重要的责任在于,幕后到底是谁开了绿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