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观察者网 郭涵]
特朗普上周五(15日)强行赦免犯下战争罪行的美军,其中有人甚至还没接受审判。此举引发联合国人权官员不满,认为“违反国际法精神”,“向世界各国军队发出令人不安的信号”。
路透社报道,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公室发言人鲁伯特·科维尔(Rupert Colville)19日称对特朗普的决定“十分关切”,三起案件均严重违反国际人道法,包括射杀平民以及处决被俘的武装人员。
其中,陆军中尉克林·洛伦斯(Clint Lorance)因2012年在阿富汗向3名平民开枪并杀死2人,被判二级谋杀罪名成立;陆军少校、“绿色贝雷帽”特种部队成员马特·戈斯特林(Matt Golsteyn)被控2010年在阿富汗谋杀一名塔利班炸弹制造者,两人均被赦免。
三名被赦免的美军,左起:洛伦斯、戈斯特林、加拉格
最后一名“海豹”特种部队成员爱德华·加拉格(Edward Gallagher)被控在伊拉克捅死一名受伤的“伊斯兰国”俘虏,并与其尸体拍照。他今年7月被降职为上士,特朗普则为其恢复至军士长军衔。
CNN透露,美国国防部高官曾试图阻止特朗普做出赦免决定,理由是担心有损军队领导人维持秩序和纪律的能力,以及盟友和伙伴对美军的信心。
特朗普本人则表示,“当我们的士兵为国而战时,我希望给予他们信心。”白宫声明也辩解,总统给军人在内值得赦免的人提供第二次机会,符合200年来的传统。
《纽约时报》指出,美国历届总统确实赦免过成千上万名士兵,但他们几乎都是擅离职守或逃避兵役的年轻人。特朗普这次的赦免反而是“明显偏离传统”。
特朗普自竞选以来就表达对军队的支持 @Photo IC
科维尔表示,美国自越南战争之后就未曾做出过这类性质的赦免,认为此举“违反国际法精神”,可能会向世界各国军队“发出令人不安的信号”。
尤其令他感到不安的是赦免戈斯特林的决定,因为后者当时尚处于待审状态,相当于跳过正常司法程序。
“虽然国际法中也有通过赦免解决不公正的问题,但对这些案例的处理,除了单纯地跳过正常司法程序外,没有证据能证明还有其它目的。”
据科维尔介绍,根据国际法,各国有责任调查并审判战争犯罪,而未能做到这一点本身就构成违反国际人道法(International Humanitarian Law)。
国际人道法又称“战争法”或“武装冲突法”,由一系列国际条约、判例及习惯法组成,目的是规范武装冲突中的行为。但它并不判定一国是否有权对他国发动战争,也不适用于国内动乱。
1947年日内瓦公约签字现场 图自:国际红十字会官网
其主要由1947年的《日内瓦四公约》及1977年的三份《附加议定书》构成。当中《第一附加议定书》具体列出了在国际性冲突中区分并保护平民、禁止杀害俘虏、限制非人道的武器及作战方式等主要原则。
违反上述原则构成战争罪行为,比如故意杀害平民、酷刑或非人道对待战俘等。公约要求缔约国有责任制定国内立法,对这类进行起诉与惩罚。
然而,美国国会从未正式通过《第一议定书》。其理由是,该条约向非国家组织的武装人员提供了与主权国家士兵相同的对待标准,加上禁止无差别攻击平民的要求,被认为有利于恐怖组织。
对于这三名被赦免的美军,如“福克斯新闻”等保守媒体及一些社交用户辩解称,他们面对的是“不遵守战争法、不穿军服”的敌人,却遭受远离战场的指挥官和律师“马后炮”式地审判。
特朗普也在推特上回应称:“我们将小伙子们训练成杀人机器,却起诉他们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