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月31日,世界卫生组织(WHO)宣布2019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现已符合“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PHEIC)标准。一周前,当地时间1月22日-23日,WHO突发事件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会议,在上次会议上委员会决定不将此次疫情认定为PHEIC。
不过委员会强调,这次宣布“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本着支持和赞赏中国、中国人民以及在此次疫情的最前线所采取的各项行动的精神来看待,并且不建议任何旅行或贸易限制。
不建议任何旅行或贸易限制 WHO将审查明显干扰国际交通的措施
根据WHO的声明,WHO突发事件委员会肯定了中国在控制疫情方面所做的努力,中国迅速识别了这一病毒,并分享了病毒的基因序列,迅速开发了诊断工具,使其他国家能够迅速作出诊断和采取防护措施,还采取了十分有力的措施。但委员会也承认,仍有许多未知因素。世卫组织已有五个区域在一个月内报告了病例,并且在武汉以外和中国境外发生了人际传播。
截至会议召开前,中国共有7711例确诊病例和12167例疑似病例;在18个国家中出现了82例病例,在中国境外有3个国家出现了人际传播。
基于以上考虑,委员会同意,本次疫情现已符合“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同时委员会强调,这次宣布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本着支持和赞赏中国、中国人民以及在此次疫情的最前线中国所采取的各项行动的精神来看待,并希望中国的透明行动取得成功。委员会认为,全球需要团结一致,协调努力,加强世界其他地区的防范工作,并向可能需要更多支持的地区提供协助。
委员会对世卫组织建议,向中国派遣一个多学科技术专家组,其中包括中国专家。该专家组应当审查和支持为调查疫情的动物源、疾病在临床上的整体表现及其严重性、社区和医疗机构中的人际传播程度而开展的工作。委员会还强调,需要加强湖北以外地区的监测,包括病原体的基因组测序,以了解当地是否存在循环传播。
委员会对中国的建议主要是继续进行现有的措施,包括定期通报疫情变化、加强合理的公共卫生措施等。
对于除中国外的其他国家,委员会不建议任何旅行或贸易限制,并且请各国不要采取可能助长侮辱或歧视的行动。
根据《国际卫生条例》,采取明显干扰国际交通的额外卫生措施(指拒绝国际旅行者、行李、货物、集装箱、交通工具、物品等入境或出境或延误入境或出境24小时以上)的缔约国有义务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世卫组织报告相关公共卫生依据和理由。世卫组织将审查这些理由,并可能要求有关国家重新考虑其措施。世卫组织必须与其他缔约国分享关于所收到的措施和理由的信息。
什么是PHEIC?共宣布过5次,2003年SARS未被列入
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HEIC)定义源自《国际卫生条例》(2005),指的是“通过疾病的国际传播构成对其他国家的公共卫生风险,以及可能需要采取协调一致的国际应对措施的不同寻常事件”。该定义意味着:情况严重、突然、不寻常或意外;公共卫生影响超出了受影响国家的边界;可能需要立即采取国际行动。
根据《国际卫生条例》(2005),如果确定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正在发生,WHO总干事应该发布临时建议。临时建议可包括遭遇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缔约国或其他缔约国对人员、行李、货物、集装箱、交通工具、物品和(或)邮包应该采取的卫生措施,其目的在于防止或减少疾病的国际传播和避免对国际交通的不必要干扰。
不过,临时建议可按程序随时撤消,并应在公布三个月后自动失效,可修改或延续三个月。
2005年至今,WHO总共宣布过5次PHEIC,包括:
2009年H1N1流感病毒疫情
2014年野生型脊髓灰质炎病毒疫情
2014年西非埃博拉疫情
2015-2016年巴西寨卡病毒疫情
2018-2020年刚果(金)埃博拉疫情
其中,部分认定时限仅几个月,部分长达几年,2014年野生型脊髓灰质炎病毒疫情和2018-2020年刚果(金)埃博拉疫情至今仍构成PHEIC。
2013年出现在沙特阿拉伯的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传播超过24个国家,确诊病例2494个,死亡人数858人,死亡率高达34.4%,WHO未将之认定为PHEIC。另外,中国2003年出现的SARS疫情,也未被认定为PHEIC。
诺亚控股集团首席经济学家夏春认为,世卫关于PHEIC的决定与其说是基于公共卫生考虑,不如说更多来自于经济和政治的考虑。世卫宣布PHEIC与否,需要考虑死亡率、受影响人口的规模和全球分布,以及有多大需要协调全球资源等因素,宣布PHEIC有助扩大世卫的权限,包括可以召集由科学家和公共卫生专家组成的特别委员会,定期开会评估疫情,协调各地的应对措施,并就各国应否实施贸易或旅游相关的限制提供建议。
夏春还提出,世卫组织的资金来源于成员国,特别是几个主要大国,因此在做出重大决策、特别是关于贸易和旅游相关限制的建议时,必然要考虑对受影响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冲击。过去,PHEIC的决定涉及到的大部分国家的经济总量都不大,除了墨西哥,巴西以外,外部资源对于叙利亚、阿富汗、巴基斯坦、利比亚、几内亚、尼日利亚、刚果等国家的疫情控制的确非常有效。而此次疫情首发在并不需要外部太多资助的中国,中国同时对世卫组织提供了重要资金支持,2017年中国向世卫提供的自愿资助增加了50%,这也是世卫组织会推迟宣布此次肺炎疫情为PHEIC的部分原因。
被列为PHEIC对中国经济影响几何?对我国进出口冲击有限
此前有网络言论认为,被认定为PHEIC之后,中国将实质上被世界列为疫区国,政治和经济都将受到重创,例如任何交通工具经停疫区国回国后必须接受特殊疫区观察,国内出口货物商品将被视为疫区国产品,大型国际赛事活动交流将停止等。
但实际上,世卫组织认定PHEIC后,仅有《国际卫生条例》签署国需要尽相关责任,并且世卫组织仅仅是对其他国家提出建议,并不具备强制性,世卫组织也无法直接干预一国应对疫情的措施,即使是无力应对的国家,国际社会也没有任何强制干预的先例。
因此,即使世卫组织给出了涉及旅游与贸易限制的建议,也不一定能起到作用。而事实上,本次世卫组织给出的建议,并不包括任何旅行或贸易限制。因此,“中国实质上被列为疫区国” 的观点有一定夸大和误解。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此次疫情被认定为PHEIC会对中国外贸有一定影响,但程度和方式上并不如外界所担忧的严重。从短期来看,即便世卫组织不宣布,每个国家也会根据疫情发展决定是否与中国进行外贸,世卫组织宣布之后相当于是一个加强的提醒。
白明表示,与2003年的SARS相比,现在中国的情况不完全相同。SARS疫情发生时中国刚刚入世,中国有很多机会,同时当时中国周边国家竞争不强,也没有中美贸易战,因此外贸方面很快就恢复过来了。另外,当时中国国内消费水平不高,外贸产业对经济的贡献度很大,如果当时外贸出了一点问题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就很大。现在,中国在世界贸易中的地位已经不可同日而语,国内经济的占比也在发生变化,消费成为GDP占比最高的部分。与此同时,进出口的结构也发生了变化,服务贸易的贡献度很大,服务业绝大多数是出口贸易,货物贸易可能受到疫情影响被其他国家取代,但服务贸易一旦我国恢复之后还是属于我国的。
不过白明也指出,疫情本身对于我国交通、物流方面的影响,会间接影响到外贸,因为很多外商来不了国内,同时,其他国家会增加对出口货物的安全性检测,国内厂商无法开工或延期开工也会影响出口订单等,这是我国不得不面对的现实。从中长期来看,白明表示,PHEIC的认定对我国外贸不会有很大影响。“中长期还是要看我国的外贸发展发生和内生增长动力,我对中国外贸十分有信心。”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对新京报记者表示,本次世卫组织会议并未建议任何旅行或贸易限制,这意味着当前疫情对我国对外贸易的直接影响可控。考虑到春节长假因素,一月我国对外进出口均将出现季节性大幅下降,但二月之后的贸易数据将会出现反弹。需要指出的是,疫情短期内对经济活动有一定抑制作用,也会向贸易领域传导,但整体影响需要根据疫情演化进行判断。作为参考,2003年SARS疫情并未改变当年我国进出口贸易回暖势头。因此王青判断,本次疫情对今年我国进出口企稳回升势态势带来的冲击也将较为有限。
新时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也认为,此前WHO做过5次类似宣布,对经济实力强的经济体而言,被列为PHEIC对出口有影响,但不改变出口趋势。如果近期疫情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全球经济可能不会受到太大影响,中国出口仍能企稳。
夏春认为,本次肺炎疫情对中国经济的冲击是短期的,对2020全年GDP的冲击,应该处在0.3-0.5个百分点之间。不过,有关疫情控制措施以及对GDP增速的影响,与世卫是否认定新疫情为PHEIC并没有直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