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慧芬(图左)(图源:香港“东网”)
海外网11月26日电 据香港“东网”及无线新闻报道,2016年香港旺角暴乱案中的女被告毕慧芬在被裁定两项暴动罪罪成后,于26日被判46个月。
据悉,毕慧芬自称“占旺女村长”,她于2016年香港旺角暴乱事件中参与掘砖和将纸皮抛入火堆。法官早前指出,被告虽没亲自动手向警员扔砖,但她掘砖的目的与其他暴力示威者一样,都是要用砖来袭击警员,而抛物件入火堆是要阻碍警方推进,故判被告两项暴动罪成。
值得注意的是,毕慧芬还被控于8月13日至14日期间,在香港国际机场一号客运大楼,与其他不知名的人一起作出扰乱秩序的行为、非法囚禁记者付国豪,以及非法及恶意伤害付国豪。11月12日,香港区域法院拒绝了毕慧芬提出的临时保释申请。案件押后至明年1月21日再审。
2016年2月8日晚10时许,位于香港九龙区旺角山东街和砵兰街交界地带,一些小贩涉嫌非法经营,与到场执法的特区政府食环署职员发生冲突。大批所谓“本土派”人士到现场滋事,并冲击在现场调停的警员。2016年2月9日凌晨,香港旺角山东街与砵兰街交界发生警民冲突,警方一度展示红旗、释放胡椒喷雾,控制场面,有示威者向警员投掷杂物。截至2016年2月9日上午,警方陆续驱散示威人群,方才控制局势。(海外网 张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