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文汇报
海外网11月20日电 11月18日,香港特区高等法院裁定《禁止蒙面规例》“违宪”,引发舆论哗然。有香港团体昨日到高等法院前静坐抗议,不满相关判决。
据香港《东方日报》20日消息,11月19日,民间组织“东江纵队传承综合总会”部分成员到金钟香港高等法院外请愿,他们手持“放生暴民,人神共愤”的标语。该团体表示,《禁止蒙面规例》对遏制紧急时期违法者的嚣张行径极为重要,它的作用是要惩处犯法者,保障守法公民的权利,若对暴徒宽容,便是对执法者不公,对守法公民的残忍。
与会成员称,希望通过静坐行动,抗议有助于止暴制乱的《禁止蒙面规例》被叫停,因为违法者应受到法律制裁,一个公平公正的裁决才能保障香港稳定。
鉴于香港暴力不断升级,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10月4日宣布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订立《禁止蒙面规例》,以止暴制乱。“禁蒙面法”的落地,对止暴制乱发挥了积极作用,也得到香港市民的广泛支持。
而《禁止蒙面规例》被叫停之后又如何?香港高院裁决公布当日,大批蒙面暴徒便堂而皇之地涌现街头,甚至形成“禁蒙面法”实施以来最泛滥的一次“蒙面潮”。
据香港网络媒体“港人讲地”19日报道,自香港高院宣布相关裁决后,九龙弥敦道一带立即出现蒙面人群起出动的状况,有暴徒聚集一起制造汽油弹,有人掘砖,有人堵路,甚至有过千人组成人链传递砖块和汽油弹等。在暴徒肆虐的情况下,汽油弹已经殃及平民、记者和商铺。“港人讲地”质疑,一条可以止暴制乱的法例被叫停,暴徒立即如同“重生”一般走出来,这不是反证了“禁蒙面法”的效用吗?
来源:“港人讲地”
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港澳办迅速发声、表明立场,“该条例符合香港基本法”。法工委发言人指出:“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是否符合香港基本法,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判断和决定,任何其他机关都无权作出判断和决定。”
港区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新时代发展智库主席屠海鸣表示,就在蒙面暴徒将香港的公共设施和道路变成火海、将大学校园变成战场的时候,香港高等法院做出了一个令人匪夷所思的裁决,裁决由24名反对派议员申请复核的《禁止蒙面规例》“违宪”,“试问:如此裁决的公义何在?”
《文汇报》评论称,香港高院有关裁决公然挑战中央及全国人大的权威,亦与当前止暴制乱背道而驰,令警方执法掣肘,为暴乱火上添油,造成的恶劣政治与社会影响不可小觑。《大公报》指出,黑色暴乱严重损害香港的社会稳定与经济繁荣,也揭示香港社会的深层次矛盾。法院的裁决不仅为“止暴制乱”增添不明朗因素,更对特区政府今后依法施政造成负面影响。香港司法问题或者有人称之为“司法乱象”,已经到了不能不认真审视的时候。
“人民锐评”评论认为,在区议会选举即将到来、暴徒孤注一掷与警方对峙的关键时刻,高等法院做此裁决,不得不令人怀疑其动机。司法机关应与行政、立法机关一道,共同担负起止暴制乱、恢复秩序的责任。修例风波以来,案件积压、“警察拉人,法官放人”等现象令正义人士忧心。如果司法机构不能守护法治权威,甚至与正当执法相掣肘,这将为公共利益带来极大损害。(海外网/朱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