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丹阳市警方查酒驾时,查获一起酒驾“顶包”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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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张某驾驶皖DD***号小型轿车行驶至九曲路与麒麟路路口时,看到有交警检查,心里害怕就慌忙拐进了旁边小巷子。执勤交警随即一路追。追到后,交警发现车内的两人均已下车。当询问谁是驾驶员时,张某表示自己没有开车,黄某称是自己开的车。
经核实,车辆的所有人为张某,民警对两人的说法产生怀疑,经再三追问,最终张某承认是自己驾驶的汽车,黄某当时坐在副驾驶。民警现场对两人进行了酒精呼气检测,发现两人均属酒驾。
黄某为何愿意“顶包”?原来黄某为张某的下属,出于讨好领导,黄某才做出这样的选择。
目前,丹阳交警已依法对该两人作出处罚。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应主动配合警方调查,万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顶包的事,更不能做!
来源:丹阳交警、荔枝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