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新冠疫情攻击中国,对中国胡搅蛮缠,美国政客的这些无耻行径甚至已经成为眼下这场疫情中的一道“风景”。当然作为一个主权国家,美国人的这种无理取闹其实对中国并不会造成什么实质性的伤害,但有一种却值得我们注意,那就是向美国本土法院控告中国政府,并以此为依据向中国“追债索赔”。
如果一个人欠了你的钱不还,你就可以到法院对其提起诉讼,让法律帮助你要回欠款。但这种天经地义的法理并不适用于他国政府,也就是说你不可能在本国的司法体系内去控告另一个主权国家,这个就叫做“外国主权豁免”。
但现在的问题是,美国人偏偏就是打算这么去干。
当地时间4月19日,美国伯曼律师事务所宣称其代表1万名感染新冠的40国公民,向美国佛罗里达法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国提供6万亿美元的赔偿;4月21日,密苏里州政府正式宣布要起诉中国政府;4月22日,密西西比州总检察长也宣布要起诉中国,要求中国为新冠疫情给该州带来的经济损失负责。
那么美国人这是突然间都疯了么?这还是号称世界上最讲法制的国家么?其实美国人敢这么嚣张,是因为他们钻了一个法律上的空子。
二战结束后,为了保证国家与私人在进行民商事活动时遵守平等原则,国际社会开始主张把国家的活动分为主权行为与非主权行为,主权行为享有豁免权,非主权行为不再享有豁免权。
这种背景下,美国在1976年通过了本国的《外国主权豁免法》,将外国主权行为分成可豁免和不可豁免两大部分,而涉及商业、反诉、侵权、执行仲裁、恐怖主义等领域的行为就属于后者。
所以在此次疫情中,美国人就是故意将所谓中国在疫情中的“责任”归为后者,以商业例外、侵权例外、恐怖主义例外、甚至是违反《禁止生化武器公约》等理由请求美国法院对中国行使司法管辖权。
先不说中国对新冠疫情负有责任完全是子虚乌有的栽赃,“流行病疫情”也并没有出现在美国《外国主权豁免法》的例外规定之内,纯粹是这些起诉者自己给自己加戏。
美国州政府和民间律所胡搅蛮缠并不是什么大事,我们真正在意的是美国当局是否会助长乃至直接支持这种行为。而现实是,美国当局已经在用很明确的行径表达了其支持态度:当地时间4月16日,美国共和党籍参议员汤姆·科顿向国会发起草案,打算修改《外国主权豁免法》,从而允许美国公民在美国联邦法院就疫情问题状告中国政府。
那么是不是说只要该法案通过,中国就彻底没招了?其实也不是,如果美国真打算强行管辖并作出不利判决,中国一样可以主张主权豁免,反正你美国法院总不至于跑到中国执行裁决不是。
但考虑到以后与美国的斗争长期化的问题、争取国际法理制高点的问题,以及避免出现美国法院以此为借口强制扣押中国政府和企业在美资产的难题,批准《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并出台中国的《国家豁免法》是最好的反制选择。
现在中国的诸多有识之士已经开始了相关行动:5月26日,参加两会的北京代表团35名以上人大代表就联名签署了一份建议书,建议全国人大尽快制定中国的《外国国家豁免法》。
总而言之,你美国真打算玩硬的,我们中国一样可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种针尖对麦芒的事情,中国什么时候怕过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