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天是中国唯一的女皇帝(陈硕真一般不被承认),在男尊女卑的古代,这是一件破天荒的事情。因此,对于武则天的诋毁一直都没有停止过,因此一代女皇经常无端蒙受诸多不白之冤。然而我们必须要强调的是,武则天只是不像“卫道士”们描绘的那么黑,但绝不能说她就是白的。作为政治人物,武则天确实犯下了很多令人发指的罪行,其中最重要一条便是“杀害亲生女儿”。
根据《新唐书· 则天武皇后传》载:
对于这段史料,编修于五代的《旧唐书》和《唐会要》均无记载,而却载于宋朝人编纂的《新唐书》和《资治通鉴》中。因此有学者认为,这段史料完全是对武则天的污蔑。五代距离唐朝更近,没有记载武则天杀女;宋朝离唐朝更远,又如何会出现这段离奇的史料?
然而在笔者看来,《新唐书》和《资治通鉴》都是公认的良史,而《旧唐书》仅用5年就编纂好,远不能和司马光等人的严谨相比。同时,《旧唐书》多取材于《唐实录》,也就是记载帝王行为的史书。
而《新唐书》《旧唐书》则不同,欧阳修和司马光尚有大量的唐朝史籍可以参考, 如实录、国史、诏制救册及史馆吏赎等都一应俱在。相比于《旧唐书》编者,他们不会照抄史书,而会对材料进行审慎精当的取舍。因此,《新唐书》和《资治通鉴》的可信程度要在《旧唐书》之上。
很显然,该后悔的不是女儿,而是武则天本人。一方面,武则天深受杀害亲生女儿的良心谴责;另一方面,她也借“思”这个谥号表达自己对女儿的思念之苦。
除此以外,武则天还对自己唯一在世的女儿——太平公主——异常的好。相反,她对自己的几个儿子就没那么好了。从心理学的角度,这或许是武则天的一种移情效应。由于对长女愧疚,所以对次女就加倍补偿。
总之在笔者看来,宋人记载的“武则天杀女”事件,是真实可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