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朝历代对于墓葬都有明确的保护,一旦发现有盗墓挖坟的行为,就会视为没有人性,并且还要处以重罚。不过,人们都非常注重厚葬的习俗,往往在墓中放许多珍贵的物品,所以,盗墓的行为屡禁不改。《吕氏春秋》中记载关于盗墓者的惩罚“上虽以严威重罪禁之,犹不可止。”
汉朝时,对盗墓者的处罚尤其严重,《淮南子·泛论》里说:“天下县官法曰:发墓者诛,窃道者刑。”这就说明一旦发现有盗墓者盗墓的行为,一律处以死刑。张家山的《二年律令》对《盗墓》规定,“盗发冢”与伤人致残,讹诈,杀人,拐卖人口等同罪,都应处以磔刑。
唐朝对盗墓的处罚越加的明确规定,“各种盗掘墓葬者,罚以劳役,流芳等;已经打开棺椁的,处以绞刑;盗掘然而尚未打开棺椁的,判处三年徒刑。
到了宋元明清,对盗墓者的处罚依然沿用唐朝的律法,总体上都是以严刑惩处为主。国家虽然严惩盗墓贼,但是历史上有一个男人抢夺坟墓,不但没有惩罚,反而有奖励,这是因为什么,一起去看看。
在明朝时,刘知府抓了一个盗墓贼,这个人叫王发。从他的住所里寻得价值十万元的珠宝和金银,这在当时可是一笔巨款。明朝的法律明确规定盗墓抢劫的人会处以死刑。
刘知府了解情况后,他要求王发带他去识别坟墓。可是令人诧异是,墓碑上并没有写一个字。刘知府不清楚这是谁的墓。他立即命人挖开坟墓,打开棺材后,经过专家们研究发现,此墓正是南宋人秦桧的墓。
秦桧是一个位高权重的宰相。在朝中他是一个和平派,反对国内主战派提出的全国应该倾尽一切出征周围的少数民族。他任宰相的时候,大兴文字监狱,打压击金的将领,压制制造舆论的官员。最后还将民族英雄岳飞以“莫须有”的罪名而谋杀。
刘知府派人去检查,发现秦桧和他的夫人的尸体上都装满了水银,简直就跟活的一样,丝毫没有腐烂的的痕迹。手下的人看到奸臣秦桧死后还有这样的待遇,不觉有了毁尸灭迹的想法。
但是他们不能这样做,首先身份不允许,其次,虽然秦桧活的时候是个大奸臣,无恶不作,但是人都已经死了多年了,那就让他继续入土为安吧。
回去后,刘知府没收了王发抢来的所有珠宝和银子,上交给国家。由于证据不足,他不但放了违法乱纪的王发,而且还给了他一些奖励让他离开。
这也许是因为奸臣秦桧的缘故,王发才会被释放。所以,我们不管做什么,都应该做一个善良的人。但是王发的盗墓行为是不对的,因为会造成文物的流失和无迹可寻。
墓葬对考古工作的意义,不仅只是他们自己知道坟墓里的墓葬物品,墓葬形态等,而是要把这些东西呈现给大家,并且让它们成为中国源远流长的历史文化。而野蛮的挖掘,只会毁了这些文化。
很多名人墓中的一些古墓无法被挖掘,所以原有的文化基本保存着。最后经过考古学家的考证,这些古代历史文化极大的丰富了我们现有的文化。例如满族汉墓和马王堆汉墓等。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虽然王发的盗墓行为没有受到应有的惩戒,但是他的行为是可耻的,因为,盗墓的行为不仅对逝者不尊重,而且还影响了考古学家的工作进程,让古老的文化不能得到更好的传承。所以,私自盗墓的盗墓贼要严惩,绝不能姑息。以上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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