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电子支付
已成为大家的消费习惯
坐公交 “扫一扫”
买菜“扫一扫”
让人没想到的是
“扫一扫”居然成了
某些人抢劫的新方式
就带大家看看
一起扫码抢劫案例
案情回顾
江西小伙小许2007年来厦务工,一直勤勤恳恳,但近两年却沉迷上网络赌博。
一天中午,小许又在赌博网站上输光了钱,还欠了一大笔卡债,想回本却没有本钱怎么办?
小许灵机一动:没钱去问其他人要,不就得了!
他赶忙跑回家找出一把菜刀,出门找钱去了。
小许先后进入一家超市和药店,并未如愿获得赌资。
于是他瞅上了一家附近的美甲店,店主刘姐正在给客人小花做指甲,小许手持菜刀冲进店内,站在小花身侧,一把就把刀架在小花的脖子上,冲着刘姐喊道:“不准报警,把钱都拿出来!”
小花吓得赶紧把包里的350元现金交给小许;刘姐因没有携带现金,只有微信里有100余元,小许便打开自己的手机微信收款码,让刘姐扫一扫,收到115元微信零钱。
从美甲店出来,小许又瞄上了一家超市,用相同手法抢走了店主微信内的600元及店内抽屉里的现金人民币200元。小许得手后,将取得的现金通过一家小炒店老板兑换成微信零钱,再次充值到赌博网站内继续赌博。
当日下午,公安机关在小许的暂住处将其抓获,并缴获菜刀一把、手机一部。
经过公开审理
海沧区人民法院认为:
小许以持刀威胁的手段多次实施抢劫,劫得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1286元,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小许实施的部分犯罪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考虑到小许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判决如下:
1.以抢劫罪判处小许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依法没收作案工具菜刀和手机。
信息技术再怎么发展
也不能成为违法犯罪的手段!
财富需要靠努力的双手去创造
心存侥幸、铤而走险
终究只能等到法律的制裁!
(来源:海沧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