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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通报“市长遭实名举报事件”

时间:2020-05-29 16:51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
近日,有人实名举报反映云南普洱市长刘勇问题。省纪委省监委主要领导批示刘勇有关问题,迅速成立工作组进行调查,最终认定失实,并公开通报澄清。据云

近日,有人实名举报反映云南普洱市长刘勇问题。省纪委省监委主要领导批示刘勇有关问题,迅速成立工作组进行调查,最终认定失实,并公开通报澄清。


云南省纪委监委官网消息,5月18日下午,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在普洱市召开失实检举控告澄清会,以“面对面”的方式,对群众举报反映普洱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勇同志有关问题的调查结果进行通报并对相关问题当场予以澄清。


消息称,前段时间,云南省纪委省监委收到实名举报反映普洱市刘勇同志的有关问题后,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批示,相关部门迅速成立工作组,对举报反映的问题进行了严肃认真的调查核实。经查,举报反映的问题失实。经省纪委省监委研究同意,决定对举报反映刘勇同志的问题线索作了结处理,并予以澄清。


5月17日下午,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的工作人员将调查结果向举报人进行了当面反馈。举报人表示,相信组织,认可省纪委省监委的调查结论,其不认识刘勇,这次不实举报给刘勇同志造成了困扰,觉得对不起他,愿意向刘勇同志赔礼道歉。


出生于1967年12月的刘勇是一名纳西族干部,云南丽江人,博士研究生学历,曾在云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2018年6月任普洱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同年9月任市长。


在澄清会上,刘勇表态发言时称,“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始终把党员身份作为自己的第一身份,始终把普洱的发展作为自己的职责使命,始终把廉洁从政作为根本底线,把每件事情办好办实,以实实在在的具体行动、工作成效回报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期待。”


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出台了《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试行)》。省纪委省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召开这次会议对相关问题予以澄清,目的就是要树立为担当者担当、为实干者负责的鲜明导向,给干事者撑腰鼓劲,让流汗者不流泪,在全省上下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环境。”(来源:普洱市人民政府、云南省纪委监委、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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