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军路君
2020年,哪些退役士兵符合政府安排工作?为帮助大家厘清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条件,今天我们结合当下现行的政策规定,梳理出最关注的几个问题,作一次简要的答复,供大家参考。
1、退役士兵安置,主要的参考文件有哪些?
答:
只说现行有效的。
一是2011年11月1日施行的,由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608号令),针对2011年11月1日以后的所有退役士兵,包括高校大学生士兵、直招士官;
二是2018年8月1日施行的,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2018〕27号),针对2018年8月1日以后退役的,所有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
2、大学生套改士官,服役满上士军衔,实际军衔不满10年可以转业吗?
答:
不可以。对于大学生套改士官的文件依据为《关于加强大学生士兵教育管理和培养使用的意见(总参总政参联〔2010〕3号)》。
《意见》的第十二条明确,对取得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从地方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
而在大学生套改士官的转业安置上,除《意见》以外,军路君暂未查找到相关独立的配套安置政策。故只能参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执行。
PS:少数地方出台的地方性政策规定,如大学生“带编入伍”等情况除外。
3、2011年11月1日之前,在高校入伍的大学生士兵,可以转业吗?
答:
不复学,可以选择安置。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本条例施行以前入伍、施行以后退出现役的士兵,执行本条例,本人自愿的,也可以按照入伍时国家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规定执行。
关于高校大入伍的大学生士兵,其转业安置可以参考《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大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2002]参联字1号)第六款规定,“对批准入伍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退出现役后,不愿意复学的,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并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安置工作。”
4、2011年11月1日之前入伍的直招士官,也要服现役满12年才能由政府安排工作吗?
答:
不需要!根据第3问中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及民政部门给出的权威答复:2011年11月1日以前入伍,服现役满上士军衔规定年限的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的士官,可以选择转业安置。
另,参照《关于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的通知》(参动〔2008〕47号)文件,直招士官服役满第三期退出现役的,作转业安置。
PS:其第三期士官,即为现在的上士士官
5、2011年11月1日之前入伍的城镇义务兵,可以选择转业吗?
答:
可以。
根据第3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同款规定,参照《退役义务兵安置条例》(国发[1987]106号)第九条,原是城镇户口的退伍义务兵,服役前没有参加工作的,由国家统一分配工作,实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办法,各接收单位必须妥善安排。(PS:《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出台前,非农业户口的城镇青年入伍,通常会携带“安置卡”入伍)。
6、退役士兵安置解读中,有一条“服役满10年、11年符合全程退役条件的士官”可作转业安置,啥叫符合全程退役条件的士官?
答:
服现役未达到本级和本岗位规定最高服役年限的士官,符合相关条件可在本级服役期内各个年度安排退出现役。
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管理规定》对实行全程退役的士官退出现役的条件规定,排除不给予转业安置(依照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情况,这几种全程退役条件的士官(在2011年11月1日以前入伍)且服现役满10年以上,可作转业安置:
一是家庭成员遇有重大变故,经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证明,本人申请退出现役的;二是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被评定残疾等级后,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三是患病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经军队医疗体系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的;四是年度考评不称职的;五是受降职、降衔以上处分的;六是因其他特殊原因不适宜在部队继续服现役的。
7、既有安置卡,也符合服现役满12年,是否可以在部队买断,然后凭安置卡安置?
答:
不可以!“买断”,是部队的口语,指的是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自愿放弃转业安置待遇,领取部队一次性退役金和地方自谋职业金。
服现役满12年,又有非农、城镇或通字优待安置证(口语中说的安置卡)、或平时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等,同时具备了多项符合由政府安排工作的条件,但并不累计安置次数,政府只负责转业安置士兵退役后的第一次就业。
放弃安置待遇,即放弃所有安置资格条件。以上问答中符合安置的条件,包括未尽的安置事宜,只要本人自愿放弃转业安置待遇,选择自主就业,领取一次性退役金,则政府不会再安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