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针对被列为被执行人一事,永辉超市回应新京报记者称,相关材料刚刚收到,在积极配合处理,永辉超市也会提起反诉。今天稍早,永辉超市回应称,还未收到法院的相关材料,一定会配合法院工作的。
执行信息查询网站显示,2020年3月30日,永辉超市运营主体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240.29万元,执行法院为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案件号为(2020)浙0302执1459号。知情人士透露,案件是由于项目纠纷,对方为温州城投背景,双方协商未果。知情人士还称,永辉方面认为,该项目层高不够不能满足相关要求,招商不理想,不能满足合同中开业率条款约定的开业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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