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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小学教师被曝性侵女童4年 警方:有犯罪事

时间:2020-03-23 10:16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
“2010年的时候,邓某对我进行第一次侵犯,我今天站出来,要揭开我童年的伤疤……”3月20日,微博实名认证用户@中国刘杰爆料称广西横县云表

“2010年的时候,邓某对我进行第一次侵犯,我今天站出来,要揭开我童年的伤疤……”3月20日,微博实名认证用户@中国刘杰 爆料称广西横县云表镇某乡村小学教师邓某某上课时多次性侵幼女,引发社会关注。

22日16时,横县公安局发布通报称,接当事人赵女士报警后,该局依法受理,并立案侦查。目前已将涉案嫌疑人邓某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2日晚,红星新闻记者从赵女士姐姐赵佳(化名)处获悉,横县公安局出具立案告知书,认为赵女士被强奸一案有犯罪事实发生,需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

当事人回忆:在讲台上多次被老师猥亵性侵

“课堂上,邓某叫我上教室的讲台,解开我的裤子,摸完之后就叫我回到座位,我当时好奇地跟同桌说刚才老师摸我,但是被邓某听到了,他示意我不要说出来,要隐瞒……”

在帖文里,赵女士写下了数学老师邓某的性侵行为:“基本上每天有他的课,他都会叫我上讲台,重复这些行为,从一年级到四年级一直在侵犯我,五六年级的时候,把我叫到办公室,坐在他的大腿上……”

“上述内容确为我妹妹所写,直到前几天我才知道她经历怎样的黑暗”,22日中午,赵佳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自己作为姐姐感到非常自责和愧疚。

“我妹妹在云表镇上小学遭受侵害时,我刚上初中,父母离婚,母亲去了广东工厂做工,后来在南宁当保姆,我妹妹在外婆家生活,我在姨母家生活,只有周末才回外婆家。”赵女士称,“我妹妹当时7岁,也是无知,还以为老师这样抱她是宠她的表现,她还想告诉同学,班上很多同学也都知道这位老师很喜欢抱着她。”

一封信牵出不堪回首的往事

赵佳称,因为是单亲家庭,母亲也经常不在家,妹妹一直很压抑地活着。2017年妹妹上初中后,一直处在内心的煎熬之中,“人很自闭、内向,还曾跟我说不想结婚。”

赵佳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直到2020年3月16日,舅舅在收拾屋子时偶然发现一封夹在笔记本的信纸并告知于她,“当时只是怀疑是妹妹写的,但舅舅和妈妈不敢去问她,于是我建议由我来问”。

3月18日,在姐姐的开导下,赵女士打开了心扉,称这封信是自己2017年模拟第三人的口吻写给邓某某的。

 图据@中国刘杰 图据@中国刘杰

信中赵女士写道,“我想对你(邓某)的做法做一个批判,你曾经对一个无知的、干干净净的女孩子侵犯。你这么做是否想过后果?这个女孩子被玷污了,整天变得不自在,而她又是单亲家庭,她只有妈妈,她不敢告诉妈妈……你好受了,那她呢?一次又一次的侵犯,你不可耻吗?你还配当老师吗?现在我希望你能对这个女孩做出严肃的负责,我不想让下一个女孩子受到你的侵犯。”

“晴天霹雳”,赵佳说,而后妹妹用笔写下了上小学时被邓某性侵时的情形,“才知道她经历了怎样的痛苦”。

赵佳称,邓某如今已66岁,“应该退休一年左右,他当年也就是55岁。有配偶,他的孙子比我妹妹小2岁,在我们当地村里,他是老教师了,只要说到他,村里的人都知道……”

赵佳还称,邓某曾送给妹妹一部旧手机和几十块钱,想以此来堵口。“他有时候会给我妹妹零钱,有时候就给她买些零食,不想让我妹妹对外声张。我妹妹曾把所写的那封信编辑成短信发给他,他就用微信给我妹妹转了800多元钱,我母亲后来把这个钱给他转回去了。”

赵佳表示,她曾联系邓某,“但他不道歉,我们也打过电话,我妹妹提到过去的痛,他就立马挂断电话,后来也不接电话了。”

22日,红星新闻记者曾多次拨打邓某电话,但始终无法接通。

当地公安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立案侦查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21日下午,横县教育局发布通报称,2020年3月20日,网上有人发布博文,称该县有一名教师涉嫌在十年前性侵过一名女学生,引发关注。横县教育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会同县纪检、县公安等部门赴有关乡镇学校开展调查工作,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图据横县教育局 图据横县教育局

赵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21日晚自己陪同妹妹到派出所作了笔录,一直到深夜2点。此外,姐妹俩联系了人证。“我妹妹被侵犯,下体曾受伤,去买过药,一位医生看过伤,我们正联系这位医生,还有就是我妹妹的当年的小学同学愿意为我妹作证。”

公安通告截图公安通告截图

22日16时,横县公安局发布通报称,3月21日晚,关于近日网传“横县学生被性侵”事件,当事人赵女士到该局刑侦大队报案称,其于2010年至2014年在我县云表镇某小学就读期间,曾多次被该校男老师邓某性侵。接报案后,该局依法受理,并于2020年3月22日立案侦查。目前已将涉案嫌疑人邓某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图据受访者 图据受访者

赵佳提供的公安机关出具的立案告知书显示,赵女士被强奸案一案,横县公安局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现立案侦查。

“我们不需要私了、和解或者赔偿,我们只想追究他的刑事责任”,赵佳如是告诉红星新闻记者。

红星新闻记者 李文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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