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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堵了煤矿大门,救护队队长组织20余人砸车被

时间:2020-03-19 15:28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
由于一选煤公司的货车将一家投资有限公司属下的煤矿大门堵了,这家投资有限公司的救护队队长孙某某便组织20余人砸车,3月17日,盘州市人民法院开

由于一选煤公司的货车将一家投资有限公司属下的煤矿大门堵了,这家投资有限公司的救护队队长孙某某便组织20余人砸车,3月17日,盘州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故意毁坏财物案,被告人孙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7月13日14时许,因债务纠纷,盘州市某选煤有限公司的货车以到盘州市石桥镇某煤矿拉煤抵账为由,将该煤矿的大门堵住。该煤矿隶属于贵州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该投资有限公司救护队队长被告人孙某某组织张某某、龚某某、聂某某、范某飞、范某能、高某某(已对6人作不起诉)等20余人持钢管,将选煤有限公司停放在煤矿门口的一辆大货车的挡风玻璃、大灯等部件砸坏。

经盘州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损毁车辆部件价值人民币1.6万元。2019年12月26日,贵州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与盘州市某选煤有限公司签订了赔偿协议,选煤有限公司对被告人孙某某表示谅解。2019年7月2日,被告人孙某某接公安民警电话通知到案接受调查,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本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某因选煤有限公司的车辆堵住煤矿的大门,便组织20余人故意损坏选煤有限公司的财物,价值人民币1.6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被告人孙某某所在公司与被害公司就民事部分达成赔偿协议,取得被害公司的谅解,被告人孙某某有自首且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对被告人孙某某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故判处上述刑罚。

法官说法: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非法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非法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的,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造成公私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等情节的应予立案追诉。本案被告人孙某某因所在公司与他人发生纠纷后,纠集多人使用非法手段损坏公私财物,引发刑事案件,受到刑事追究,自食恶果。法院在惩罚刑事犯罪的同时,警醒大家遇到矛盾纠纷,应当寻求合法途径解决,不能采取堵工、堵矿、堵路等极端方式,更不能让民事纠纷酿成刑事犯罪的恶果。

 唐明春 施关书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高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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