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社会新闻 >

网络问政丨在贵阳 20个口罩78块钱是不是哄抬物价

时间:2020-03-18 15:28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
【市民反映】3月15日,我在黔灵山公园南大门附近的正和祥药店买了20个医用外科口罩,花了78块钱,算下来3.9元一个,感觉有点贵,这个价

市民反映】3月15日,我在黔灵山公园南大门附近的正和祥药店买了20个医用外科口罩,花了78块钱,算下来3.9元一个,感觉有点贵,这个价格是不是哄抬物价,希望有关部门给予回复。

【部门回复】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路分局:经现场调查市民卢先生购买的医用外科口罩进货价68元(20个),销售价78元(20个),进销差价率14.7%,依据相关规定,该药店行为不构成哄抬价格

近日,市民卢先生向贵阳市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称,其于3月15日在黔灵山公园南大门附近的正和祥药店买了20个医用外科口罩,总价78块钱,均价3.9元一个,卢先生质疑这一价格存在哄抬物价,希望有关部门给予回复。

市民购买的医用外科口罩

接到市民反映后,3月17日上午,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路分局立即赶赴位于黔灵山公园南大门附近的正和祥药店进行调查。该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市民卢先生购买的医用外科口罩进货价68元(20个),销售价78元(20个),进销差价率14.7%。经现场调查,依据相关规定,正和祥药店的该行为不构成哄抬价格。

医用外科口罩进价单据

据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路分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关于严厉查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黔市签发(2020)5号)规定,针对用于疫情防控的口罩、消毒液、药品以及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肉类和蔬菜,自1月25日(含当日)起,经营者采购并销售1月24日前有销售记录的同类型商品时,如进货价格发生变化导致销售价格提高的,进销差价率不得超过 35%,违反的认定为哄抬价格行为;自1月25日(含当日)起,经营者采购并销售1 月 24 日前没有销售记录的,进销差价率不得超过 35%。

云岩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现场调查

【相关链接】

哄抬口罩价格?打12315!

与此同时,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会严厉查处和打击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拔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刘庆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