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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万装修工程的水电费为零?男子为保全房产假诉

时间:2020-02-25 17:48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
2019年元旦刚过,时某便匆匆赶往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检察院寻求帮助。他说由于周某欠自己的钱一直未还,对方答应以房抵债,在双方准备将房过户时,

2019年元旦刚过,时某便匆匆赶往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检察院寻求帮助。他说由于周某欠自己的钱一直未还,对方答应以房抵债,在双方准备将房过户时,所涉房屋却因为周某与王某之间的其他纠纷而被法院财产保全。想到自己可能面临“房”“财”两空的境地,时某焦急万分。

检察官详细了解了事情经过:房主周某因拖欠装修费,被装修方王某诉至法院,短短半个月原被告双方即达成归还80%装修余款的调解,而且法院应王某申请对该房屋进行了保全。如果情况属实,法院的保全措施并无不当。此时,时某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照片,接下来的一番话引起了办案检察官的注意,“周某抵债时带我看过房,屋内乱七八糟,你们看,这是我拍的照片,就这水平怎么可能达到装修合同约定的43万元效果?”

装修一事究竟是否真实存在?如果不存在,周某与王某极有可能制造了一起虚假诉讼。2019年1月9日,该院受理案件后,办案检察官决定围绕这个问题进行调查。

在调取周某与王某装修合同纠纷案卷后,办案检察官发现周某与王某签署的装修合同中,约定该房屋的装修期间为2018年3月至4月。可办案检察官到房屋所在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对装修记录进行核查时,物业公司提供的《装修登记簿》内并没有找到该房屋该时间段的相关装修记录,但看到了2017年7月,该房屋因砸承重墙被要求整改,8月30日施工负责人张某在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装修登记,工期为60天。

会不会是装修工人把时间登记错了?或者是张某承揽的整改装修与王某承揽的装饰装修为同一装修呢?为避免有误,办案检察官先是与施工负责人张某取得联系,之后到供电公司和水务公司分别调取用电、用水记录。张某证实,2017年8月,周某雇用其承接房屋刷墙、铺地、改水电装修任务,仅是简单装修,花费不足4万元。

很显然,此“整改装修”并非彼“装饰装修”。而经调取该房屋在供电公司和水务公司的分段记录,发现2018年3月至4月,该房屋分段用电量和分段用水量均为零。43万元的装修工程不可能不用一度电、一滴水,这其中必有蹊跷。

原来,因欠付外债太多,为了保全自己名下房产,周某与王某商议,由王某在周某事先准备好的《装饰协议书》《收据存根》上签字,再由王某充当“假债主”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王某向法院提出对该套房屋进行财产保全,法院予以支持,而打着如意算盘的周某很快就和王某调解成功,协议中约定周某三日内给付王某装修余款34.4万元。

不仅如此,询问期间王某还向检察官承认周某要求其针对他的另外两处房屋也提起了虚假的装修合同之诉,并且已经调解结案,诉讼金额为115.2万元。经调查发现,王某所说的这两处房屋也仅是经过简单装修,花费不多,而周某与王某再次上演相同戏码,获取了一份民事调解书。

鉴于上述两份民事调解书均系周某、王某通过虚假诉讼取得,2019年4月,检察机关分别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裁定再审后,于2019年11月判决撤销原民事调解书,驳回原审王某的诉讼请求。检察官向时某告知裁判结果的同时,也建议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该笔债务纠纷,以避免自身合法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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