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枣庄“下岗女工学籍疑被冒用多年”一事,官方发布了最新调查情况。
12月14日上午,澎湃新闻()从枣庄市山亭区教育和体育局获悉,遭质疑冒名使用他人学籍的侯某某确系冒用钟玫(化名)学籍考取中专幼师专业,在申报工作岗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被给予记过处分。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枣庄山亭区下岗女工钟玫在去银行打征信报告时发现,2010年12月至2013年6月,山亭区店子镇教委为她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她查询发现,属店子镇教委管理的某小学教师侯某某在1993年冒名使用她的学籍上了中专,工作后也都在使用她的学籍信息。
令钟玫感到蹊跷的是,当时她也正常上了中专,可能存在一个学籍档案对应两个学生的情况。她说,当时在报了“教师”专业后她被告知名额满了,调剂到其他专业,毕业后,她被分配到镇里的水泥厂工作,随着之后水泥厂破产,她下岗外出打工。
钟玫提供的电话录音小时,两人通话对质时,侯某某承认使用钟玫的学籍信息,是“借的户”,当时使用钟玫学籍信息时给“姑奶奶(钟玫外婆)”说过并获得同意,老师也知道此事。她同时表示,从上学到工作至今,都是自己努力的成果。
在使用学籍信息过程中,侯某某还承认调取钟玫的学籍档案办理了新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两人身份证只有后四位尾号不同。钟玫质问对方在警方销除不合理的第一代身份证后,为何还使用她的档案办理二代身份证,要求对方改回身份证号、名字及档案。但侯某某称只能改名,其他信息无法修改。“这个错已经犯下了,如何弥补?”侯某某想寻求一个“两全其美”的解决办法。
今年11月,在多次沟通未果的情况下,钟玫向当地警方报案称,侯某某使用骗领的身份证工作生活,警方受理调查此案。
山亭区教体局13日作出的“记过处分”决定文件显示,侯某某1993年9月冒名使用初三毕业生钟玫学籍,报考了山亭区职业中专幼师专业并被录取,1996年7月分配到山亭区店子镇任小学教师,现为小学一级教师。
侯某某在申报工作岗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山亭区教体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侯某某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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