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公告显示,有2批次食用醋不合格,不合格原因为总酸(以乙酸计)未达到国家标准。
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醋中的总酸(以乙酸计)值应≥3.50g/100mL。
而此次通报的两批次不合格食醋中,标称山西辛公府食醋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辛公府经典香醋(酿造食醋)(500毫升/瓶,2019-05-03)检出总酸(以乙酸计)4.06g/100mL,低于产品标签明示指标(≥5.5g/100mL);标称为河曲晋海醋厂老陈醋(800ml/壶,2019-09-03)检出总酸(以乙酸计)3.00g/100mL,低于国家标准(≥3.50g/100mL)。
公开资料显示,总酸是食醋的品质指标,是反映产品特色的重要特征性指标之一。对酿造食醋来说,酸度越高说明发酵程度越高,食醋的酸味也就越浓,质量也就越好。
公告显示,总酸含量未达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过程工艺控制不严或未按标准执行,产品与标签标注等级不匹配等造成。
新京报记者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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