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左燕燕 通讯员 佟家伊)男子乘坐省际大巴,因认为车速太慢拉拽司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诉。据北京房山法院今日(12月6日)消息,12月5日,该案在该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
庭审现场。法院供图检方诉称:2018年8月26日13时许,侯某酒后乘坐由北京市六里桥开往河北省石家庄的省际长途客车,该客车行驶至京港澳高速出京方向24公里路段时,侯某因认为车速缓慢,辱骂正在驾驶车辆的司机杜某,后拉拽杜某,致车辆偏移。司机杜某将车辆停至路边劝阻侯某时,侯某将杜某颈部抓伤。案发后,被告人侯某在现场被民警传唤到案。
庭审中,侯某表示,案发当时自己如何上的车、喝了多少酒、在车上的行为等相关细节均已记不清了。“因为喝了酒,上车时已经不清醒了,等到我清醒的时候已经到了派出所”。
侯某的辩护人向法庭出示了诊断证明书、住院病历等证据,显示案发前一日侯某的父亲被确诊为肺癌并入院治疗,案发当日,侯某乘坐省际大巴,是为了回老家照顾住院的父亲。
侯某当庭表示认罪,称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十分后悔,希望法庭对其从轻处理,给其改过自新的机会。
公诉机关建议法院为被告人侯某量刑三年以上,三年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
该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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