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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息利诱下老总存4500万 被人用萝卜章从银行盗取

时间:2020-02-19 15:38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
王向阳(化名)向新京报记者展示的其公司的三个印章。“我从来没想过,存到银行里的钱也能丢了。”王向阳(化名)五楼的办公室略显空旷,在一角的红
王向阳(化名)向新京报记者展示的其公司的三个印章。王向阳(化名)向新京报记者展示的其公司的三个印章。

“我从来没想过,存到银行里的钱也能丢了。”王向阳(化名)五楼的办公室略显空旷,在一角的红色木质椅子上,他眉头拧在了一起。

王向阳是河北阳天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012年,为获高息,王向阳委托该公司会计主管李某卿在元氏县某银行开立企业一般存款账户,后陆续存入款项4500万元。两年后,阳天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用款到该行取款时,却发现巨额款项不翼而飞。阳天通信要求该行履行兑付义务,遭到该行拒绝。随后银行选择了报警。

随调查深入,一位名为魏彦军的人进入警方视野。警方调查发现,2012年8月份至2013年12月份期间,魏彦军一伙使用假章,先后多次把上述公司的款项转入一家名为石家庄德天贸易有限公司的账户之中。石家庄德天贸易这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便是魏彦军。其间,因阳天通信曾更换过印鉴,魏彦军一伙制造了第二套假章,并再次骗过该行成功盗取。

业内人士透露,银行有电子验印系统自动核对,“萝卜章”很难通过。该人士称,“如果章明显不同的话,银行肯定有责任,且有可能要追责。”在此案件中,银行是否具有责任,各方声音并不相同。有律师认为银行无责,“银行做的是形式审查而并非实质性审查。”也有说法认为,银行作为专业的金融机构,有义务核实企业所预留印鉴和伪造印鉴是否一致。

消失的4500万银行存款:多次被转入陌生人控制的公司

王向阳始终搞不明白,为什么他存在银行的钱不见了。

王向阳是河北阳天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阳天通信”)的总经理。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的通信公司是一家夫妻企业,其法定代表人是王向阳的爱人。不过,日常公司经营均为王向阳在负责。“我都没脸给老婆孩子说这件事情。”在他的办公室,王向阳双手摊开,苦笑道。

这一切源于7年前。2012年8月份的一天,阳天通信会计主管李某卿和翟某罡(中间人)敲响了王向阳办公室的门。那天,他们给王向阳带来了一个消息:“一家银行完不成储蓄任务,要吸收存款,给的利息很高,月息最少是1.2%。”正逢时。王向阳旗下公司账面上恰好有一笔钱,正在寻觅理财产品。他嘱托李某卿全程负责此事。

王向阳想起,他曾经和翟某罡(中间人)签订过一份“特别”的承诺书。这份承诺书的内容为:存款期限一年,不查询、不提前支取、不开网银、不开短信提醒。时至今日,王向阳已经记不起签订这份承诺书的具体日期。“看到这份承诺书的时候我迟疑了一下,但是因为毕竟是存到银行里的,我想了想也不会有什么问题,就同意了。”双方最终敲定,月息1.4%。

两年后,东窗事发。因新建一厂房,王向阳以年末需结算工程款为由将公司财务主管李某卿叫到办公室,要求其将已经到期的两千万元取出来。事件展开并不顺利,王向阳被告知,“银行资金池里没钱了,需要等一段时间。”等了一两个月后,对方一拖再拖,王向阳发觉事情不对劲。看到对账单时,王向阳愣住了:公司的账户中余额只有八百元钱。

2016年10月,阳天通信选择将其开户存款的上述银行诉诸元氏县人民法院(此案因先刑后民,民事诉讼中止)。随后不久的2016年11月20日,该行也报案。报警记录显示,该行工作人员李永彬称在工作中发现储户“河北阳天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账户内资金被人转走,涉案金额巨大。2016年12月12日,元氏公安局立案侦查。

元氏公安局侦办此案的过程中,一位叫魏彦军的人逐渐浮出水面。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阳天通信陆续将人民币4500万元存入上述银行。不过,这笔钱却在2012年8月份至2013年12月份期间,先后多次被转入一家名为石家庄德天贸易有限公司的账户之中。这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魏彦军。

之前很长一段时间里,魏彦军是谁?存在银行里的钱是如何“不翼而飞”的?这两个问题一直困扰着王向阳。王向阳的外甥张永峰一直在公司里任职销售,张永峰回想起来,王向阳多方打听到魏彦军位置之后,曾经带自己在石家庄市区的如意大厦见过魏彦军一面。

“那天,跟往常一样,老舅让我跟他一起出去办事。魏彦军的公司就在石家庄市区的一座写字楼内。”至于那天谈话的内容,张永峰并不知道。当时王向阳已经发现公司账户的钱不见了,王向阳告诉新京报记者,“我那天就想问问他,钱去哪里了,是怎么被转出去的。”不过他并没有获得任何答案。

两套萝卜章,均骗过了银行

随着警方调查逐步深入,越来越多的细节浮现出来。这场骗局始于2012年的4月份。据记者在裁判文书网看到的刑事判决书,魏彦军向警方供述,他和两位同伙(史某章和许某柱)在一次茶歇时,聊起一条“生财之道”:找企业去银行存款,伪造公司的财务章、公章、委托书在银行把账户的密码支付器和公司的转账支票骗出,再将这笔钱偷偷取出来通过其他平台收取高息。待到期,再将这笔钱转入公司账户平账。

“银行以为我们是存款公司的人,存款公司以为我们是银行的人。”魏彦军供述,“因为许某柱(其同伙)以前是辛集某银行的行长,对业务十分熟悉,他负责出谋划策。”另魏彦军供述称,史某章在和存款公司的人见面时,自称上述银行行长。

魏彦军交代,为了证明萝卜章取款的可行性,魏彦军一伙做过一次实验,他的目光瞄向上述银行。据魏彦军供述,在案件之前,他们曾经拿着印有伪造的某同伙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公司的证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到过一次上述银行。实验结果令人“满意”:魏彦军成功用这些材料在对公账户窗口领出密码支付器和转账支票。这让他们开始大胆用假章作案。

刑事判决书载明,用假章“实验”成功后,魏彦军一伙开始分头寻人“拉存款”。在魏彦军和王向阳之间,依次存在冯某芳、翟某罡(又叫老宋)、李某卿等多个中间人。其中李某卿是阳天通信公司原会计主管。

据记者在裁判文书网看到的刑事判决书,魏彦军向警方供述称,我和小冯(冯某芳)说现在银行有高息揽储的业务,大概过了几天,小冯给我打电话说她那儿有一个客户想存银行(拿)高利息,有1000万,然后我就把这件事告诉了史某章(魏彦军同伙),他说让那个人去元氏县那家他们“实验”成功的银行开户存款就行了。这个客户就是“河北阳天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之后,他们(河北阳天通信)在元氏县上述银行开了户,并存上了钱。

据魏彦军供述称,转账的时候需要转账支票(结算业务申请书),盖上伪造的章,然后用密码器就可以把钱转走。购买密码支付器、转账支票需要公司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还需要带着财务章、法人章、公章(制作委托书用)、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才可以购买出来。这些东西都是许某柱和史某章提供的,三个复印件是魏通过小冯向企业要过来的,三个章都是假章。

河北一家银行的一位部门主管告诉新京报记者,银行有电子验印系统自动核对,萝卜章很难通过。“大额转账银行需要对印章进行核验,2012年(案发时)已经是电子验印了,如果没有印模的话一般都能验出来真伪。”上述人士说,“如果章明显不同的话,银行肯定有责任,且有可能要追责。”另外一位银行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如果电子验印并未通过,后续还有人工验印这一环节。“不过因风险较大,在实际操作中人工验印的情况极少。”此外,上述工作人员还表示,通常像大额转账,还需要电话回访核实。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3年上半年的时候,阳天通信还曾对印鉴进行了更换。听闻此消息后,据魏彦军交代,“我以还钱的名义让阳天出了一个催款通知书。”因这份催款通知书上盖有多个章,魏彦军得以拿到章样,并花费1000元找人做了新的一套假章。不过,这套“萝卜章”依旧没有被银行验出。

石家庄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出具的鉴定书证实,印文与样本均非同一枚印章盖印,这两套共六枚章全部为伪。

时任元氏县上述银行营业室内勤主任的王向红,曾为阳天通信办理材料并签字。王向红的证言显示,“《支付密码器使用申请书》不需要验印,因为预留印鉴卡上留的是法人的章和财务章,要求两个章同时使用才需要验印,不能对其中一个章进行验印”,“大额转账需要营业主管和主管副行长签字,不需要经办人提供其他资料,我行只认可结算业务申请书和密码,不需要对结算业务申请书上的财务章和法人章进行验印”。

11月28日下午,记者前往元氏县上述银行现场走访。在该行办公楼二楼,一位工作人员以行长在开会为由拒绝接受采访。元氏县县长许尽晖指派宣传部工作人员就此事回复新京报记者称,公安局已经把有关人员抓捕,现在已到法院审判阶段了。

巨额回扣下内外勾结,阳天通信公司会计主管未上报对账单

事实上,早在王向阳第一笔存入该行1000万被挪出来的时候,便露出一个破绽:银行的对账单被直接邮寄到了阳天通信。不过,李某卿并未将这个显示余额只有8000元的对账单上报给王向阳。“李某卿拿着回扣呢,如果告诉王向阳,王向阳会追回这笔钱,李某卿就得不到这笔好处费了。”魏彦军如是向警方解释。

记者看到的一份起诉意见书显示,中间人史某章获利1050万元,李某卿获利68万元,冯某芳获利142.5万元,翟某刚获利184.5万元。

一位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称,对账单会被定期邮递到银行预留对账地址,方便企业获悉并核对自己的账目。魏彦军交代,对账单被邮寄到阳天通信后,李某卿发觉对账单不对,他们曾为此专程与李某卿见过一面。

此后,上述团伙(史某章等人)拿着盖着“河北阳天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假公章的“关于变更对账地址的申请书”也在银行“通关”,成功变更了对账地址。

盗取的一部分钱被用来高息放贷

询问笔录显示,用这笔钱的一部分,魏彦军为女友在华城绿洲小区买了一套三室的房子且装修完毕,一辆白色宝马汽车;许某柱曾打算用其中200万干工程,但计划流产;冯某芳购买了一辆帕萨特,在石家庄桥西区恒大城购买一套房。这笔钱的一部分还被用来放到了融通吃高利息,月息3分。

这场萝卜章盗银行存款的闹剧最终在2014年剧终。据魏彦军供述,“到了2014年的时候,资金链断了,我还不了阳天公司的钱了。”此后,魏彦军开始给阳天公司还违约金。据魏彦军供述,“当时阳天公司的老总王向阳(化名)就知道了其中的事情,并且找了律师和我谈了几次,我们还钱直接打到阳天公司在上述银行的账户上。”开始时,王向阳并未选择报警,“我想着就是钱能还上就好了,谁知道他们给消费了(部分款项被魏彦军等消费)。”

鹿泉区公安局铜冶刑警中队出具的《抓获证明》显示,2017年11月25日,网上逃犯魏彦军在石家庄市桥西区西美花街咖啡厅被抓获,2019年3月13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魏彦军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起诉意见书显示,史某章2015年2月3日因犯挪用资金罪和行贿罪被石家庄藁城法院判刑6年6个月,现羁押于元氏看守所。王某英因涉嫌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被刑事拘留上网追逃,2018年5月15日投案自首后被监视居住,11月15日取保候审。许某柱2018年3月10日刑事拘留上网追逃,2018年4月17日被抓获后因身体原因取保候审。

阳天通信该向谁要钱?

王向阳把枪口瞄向了银行。“我把钱存入到银行里了,我就应该和银行要这笔钱。”王向阳说。2016年10月10日,阳天通信在元氏县法院起诉该行。2018年5月21日,此案开庭审理。

2018年6月27日,元氏法院以“王某英等涉嫌伪造企业印章已于2016年12月12日立案侦查,现正在进一步侦查中,因王某英等涉嫌的犯罪事实同本案事实有关联”为由,裁定民事诉讼中止。六个月后,元氏法院以“本案涉及经济犯罪”为由,裁定驳回阳天通信的起诉。王向阳不服,继续上诉至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3月25日,上诉再次被驳回。裁定书载明,阳天通信可待刑事案件有结果后另行起诉。

目前,他的财务主管李某卿早就离职,这场骗局也过去了好几年。“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把剩下的钱要回来。”

“钱存到里面,依旧是企业的钱,银行只是保存和使用。”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任战敏直言。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晓薇同样认为,“王向阳错误理解了银行和储户的法律关系。”储户与银行之间,是储蓄合同关系。根据国务院《储蓄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储蓄是指个人将其货币存入储蓄机构,储蓄机构依照规定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活动。

陈晓薇进一步解释称,“可以认为,阳天通信的资金虽通过储蓄形式存于银行,但仍是其合法所有的财产,由其支配。因此,魏某等人通过骗取的密码支付器及转账支票,实际转移的是阳某公司存在银行的资金,即属于阳某公司的财物。”

银行是否尽到了审慎核验义务,是否该被追责?

任战敏认为,在此案件中,银行并没有什么责任。“银行做的是形式审查而并非实质性审查。”任战敏告诉新京报记者说。不过,陈晓薇持相反意见。她认为,在本案中,银行没有尽到充分的审慎义务,应当对阳天通信的损失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银行应保障客户存款安全,在办理业务时,应当对于客户提供的资料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一旦发现公章与客户预留印鉴不一致,应当立刻进行仔细比对和鉴别。”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北京市第十三届政协委员郭田勇认为,如果从严格意义上来讲,银行负有审核责任。“问题在于,要求银行做到印章的真实性审核是一件很难的事情。”郭田勇告诉新京报记者,“如果银行因为自己步骤的疏忽,缺少环节或流程,那么银行肯定是具有一定责任。”

“仅仅凭萝卜章就能把钱取出来,这折射出监管有待加强。加强金融科技的建设或是突破点。”郭田勇直言。

也有业内人士分析,高息诱惑下和所谓中间人签订特别“承诺书”:不查询、不提前支取、不开网银、不开短信提醒等也是阳天通信被骗的一大根源,这导致了其无法监控自己公司的银行账户。

新京报记者 李大伟 罗亦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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