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2月4日讯(通讯员 邵曦乐 记者 毕俊星)近年来,随着我国国际影响力的不断上升,跨国婚姻日益增多。然而,一些适龄青年对于跨国婚姻有关的法律条款并不清楚,引发了不少外籍人员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问题。近日,溧阳市公安局社渚派出所就联合出入境管理大队,将一名非法居留在该市的老挝籍女子遣返回国。
近期,社渚派出所民警在走村入户时了解到,在某村上有名疑似外籍女子,较长时间居住在当地村民家中。经调查走访,民警找到了这位被群众怀疑是外国人的女子。
原来,女子来自老挝,通过他人介绍嫁到了溧阳市社渚镇。
“我们了解到,这名女子在这里已经生活半年了,虽说是经人介绍,但是他们没有相关的、正规的法律手续,因为语言交流等问题,双方都生活得十分别扭,这位老挝女子也有意向回自己的国家。”社渚派出所教导员罗辉说,通过进一步调查他们得知,这名女子是通过旅游签证到我国境内的,而旅游签证在我国最长时间是待一个月,女子在这边已超过半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该老挝籍女子涉嫌非法居留,溧阳市公安局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11月30日下午,社渚镇派出所与出入境管理大队民警一同将这位老挝籍女子带至常州奔牛机场,对其进行遣返回国。在机场,得知女子身无分文,罗辉自己掏了400元现金。
溧阳市公安局民警提醒市民涉外婚姻一定要走合法的跨国婚姻流程,这样的跨国婚姻才会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我国国内人员非法容留或者窝藏境外人员,也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有市民对涉及涉外婚姻、劳务之类问题存在疑惑,要第一时间到公安机关或出入境部门进行咨询,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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