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社会新闻 >

网购的口罩、消毒液迟迟未发货,卖家违约了吗

时间:2020-02-15 15:27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
网上买的口罩、消毒液迟迟未发货, 卖家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 网购的明明是N95型口罩, 到货的确实普通口罩, 能否要求赔偿? 疫情当前,网络

网上买的口罩、消毒液迟迟未发货,

卖家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

网购的明明是N95型口罩

到货的确实普通口罩,

能否要求赔偿?

疫情当前,网络购物随之也出现了一系列新问题,由此产生的互联网纠纷,该如何处理?

13日晚,广州互联网法院在官方微信公号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处理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互联网纠纷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与疫情或防疫工作有关的互联网纠纷如何妥善处理作出明确指引。据悉,《规定》共计30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就疫情期间利用网络侵犯消费者购买防疫物资、对患者进行侮辱诽谤、制造传播谣言以及网络服务侵权等行为作出相应规定。

01

防疫物资被调配延迟发货 卖家不构成违约

为保障消费者购买防疫物资的合法权益,《规定》明确,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口罩、防护服、消毒液等防疫物资的经营者,虚构、编造、夸大产品的卫生防疫性能、用途、功效等,或者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等,对消费者构成欺诈的,消费者有权主张惩罚性赔偿并获得相应支持。

《规定》明确,标的物为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药品等防疫物资的网络购物合同成立并生效后,因受政府调配导致电子商务经营者迟延发货或者无法发货,消费者主张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一般不予支持。

同时,《规定》还强调,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违法进行野生动物及相关制品交易的,法院在认定合同无效的同时,将一并把案件线索移交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02

网上侮辱诽谤确诊患者 需赔偿精神损失

随着抗击疫情的深入,网络上出现了针对患者等特定群体的不当言论。对此,《规定》明确,侵权人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疫情信息,侵害权利人民事权益的;对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及其家属,重点疫区人员等进行侮辱、诽谤的;非法收集、传播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及其家属等人员的个人信息,侵犯权利人隐私的, 权利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民事责任,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疫情期间,网络服务平台异常活跃,对因网络服务提供者以疫情防控为由,收集用户个人信息、索取用户权限而产生的纠纷,《规定》指出,将综合考虑信息收集的相关性、必要性及当事人意愿等因素,充分保护网络用户的合法权益。

此外,《规定》强调,疫情期间针对检察机关提起的涉互联网公益诉讼案件,将依照快审快判的原则处理。主要包括,利用疫情信息在互联网上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公共利益的;利用互联网侵害购买防疫物资的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利用互联网侵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涉疫情公益诉讼案件。

03

被执行人是确诊患者 可依情况延期执行

为确保疫情期间互联网纠纷案件执行工作的有序开展,《规定》提出,将充分运用互联网司法信用报告制度,强化积极履行法律义务当事人的正面激励,加大利用疫情逃避履行法律义务当事人的互联网信用惩戒力度。

并通过技术手段提升在线分析、核查被执行人财产能力,保障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医疗机构等涉疫情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及时有效兑现。

《规定》还强调,疫情防控期间,将坚持善意执行、柔性执行理念,对积极配合但受疫情影响导致履行义务确有困难的互联网案件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为确诊、疑似患者的,在综合考虑案件具体情况下,灵活采取暂时解除网络信用惩戒、延期执行、减缓迟延履行金、促成线上执行和解等措施,以帮助被执行人顺利度过疫情难关。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图片记者章程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