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一则“高速公路行驶400公里,被收1312元的高速公路通行费”的消息引发关注。山西省交通运输部门进行了核查,确认出现计费异常,目前已将车主多缴纳的高速通行费返还给了车主。
一司机称自己从山西长治南收费站上高速,到山东梁山收费站下高速,400余公里路程被收取高速通行费1312元。司机表示,自己之前行驶这段路段,只需要两三百元的通行费。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辆小轿车是2020年1月2日,从山西长治驶入,途经河南,在山东梁山驶出高速,收取的交通费用由山西、河南、山东三部分路段组成,通行费交易明细显示,山西境内收费1146.25元,河南境内收费99.94元,山东境内收费66.18元。经当地核查,山西的计费出现计费异常,车主多缴纳的高速通行费已经在8日中午进行了退费,退还车主1100元。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路网运行管理处处长 卫君:门架系统显示我省的收费额为1146.25元,经过核查,实际应该收取的费额是47.5元。造成问题的原因是由于新的收费系统刚刚切换上线,由于系统升级、兼容等的问题,造成了收费异常的情况,对此问题,我们与该车主取得联系并进行了退费处理,说明了计费异常的原因。
自2020年1月1日起,高速公路联网收费新系统正式运行,同时按照新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新标施行后,山西一些地方陆续出现收费系统不稳定问题,导致收费出现偏差。交通运输部门表示,目前收费系统已经基本恢复正常,但仍在完善升级。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如司机朋友遇到类似的问题,可以第一时间与当地交管部门取得联系。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已经建立了沟通协调的渠道,及时处理和解决司机朋友遇到的问题。(总台记者 赵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