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法”的尺子只量别人,不量量自己?
▲央视新闻视频截图“你的问题,主要在于读书太少而想得太多”,杨绛的这句话曾让很多人有醍醐灌顶之感。但事实证明,有些人的问题可能不在“读书太少”。
比如曾指责民警“法律书读的太少”的律师罗某。他读过的“法律书”大概不少,不过从他的“事迹”来看,他想要的格外多。
罗某最早于2018年12月8日因“霸铺”而“出道”。据媒体报道,他只买了从武昌到鄂州的短途卧铺票,却想蹭到上海,之后被查票查出。到后来,他认为央视对其“霸铺”的报道侵犯了他的名誉权,遂将央视诉至法院。就在2020年1月8日,北京海淀法院一审对此案公开宣判,驳回了罗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维权”在舆论场中向来被赋予了某种正义底色,但在罗某这,却罕有支持,倒是奚落声一片。“霸铺”后被曝光就想到自己有名誉权,“霸铺”前就没想到自己还要名誉?”这类声音,也代表了人们的基本观感。
知法懂法却不守法,非但如此,还颠倒是非。如果说,罗某现在的形象已难洗白,那招黑体质也是他自找的,他的奇葩举动验证了那句:人有时是“先自黑而后被人黑”。
复盘其“霸铺”等事迹,他用知法懂法却不守法还乱斥别人不合法的举动,将“精致的利己主义”体现到了极致。
在“霸铺”被查出后,他就开始了他的表演:先是对查票的列车员和乘警骂骂咧咧,面对列车长“你买到哪里下就在哪里下”的劝导,他来了一句“我不在这里下”--即使在霸座界,其霸道指数也能入选TOP3。
因为拒不补票,当列车停靠黄石站后,他被“扭送”到黄石车站派出所接受调查。在争论中,因为当值民警说了一句“法律说了算”,他居然抛出了“你法律书读的太少了,法律是死的”等言论。
彼时彼刻,虽然媒体给他打了码,虽然隔着1183.7公里,我还是能感受到,他当时面对执法人员脸上的不屑。
不过事实很快就告诉罗某,法律书读的多少不是问题,够用就行。他“霸铺”加辱骂乘务人员的行为,证据确凿,事实清楚,哪儿用得着多高深的法律知识?当地司法部门很快就给出了“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的处理结果。
故事至此,只讲到一半。12月11日,央视两个节目分别以《男子嚣张“霸铺”拒补票 扰乱秩序被行拘》、《“霸座”“霸铺”再现 两人均被拘》为题报道该事件后,他将其告上法庭。这简直可给“万万没想到”剧集提供素材。
从报道看,虽然“霸铺”事件过去已有一年,但罗某的日子显然不太好过,毕竟连法院都承认“其个人声誉、评价在其生活圈内有一定程度的下降”。用大白话说就是,名声臭了。
起诉当然是罗某的权利,但是非不会因“维权意识强”就倒置了。海淀法院就说了,他的名声坏了,“降低的根源系其在列车上的违法行为,而非央视的‘以案释法’”。身为律师,连最起码的因果关系都没有搞清楚,不是真糊涂,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这事在网上挺有热度,很多人将其当段子和笑柄看。涉事律师的做法,确实有些可笑之处:从事法律行业,却做出不少不守法的事,还想拿法律替自己张目。但有些更严肃的启示,值得社会各方汲取:知法守法不是背熟了法条就行,更是遵循法治精神,而不是拿“权利”、“法律”等概念为自己违法背书。
不然,就活成了那句谚语,乌鸦站在猪身上--看到别人黑看不到自己黑。
作者 其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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