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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布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

时间:2019-11-12 18:39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
原标题:明年人均财政补助增千元 (北京)市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即日启动,市医保局昨天公布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学生儿童、老
原标题:明年人均财政补助增千元

(北京)市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即日启动,市医保局昨天公布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学生儿童、老年人、劳动年龄内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和人均财政补贴标准同步调整,医保待遇继续优化,扩大基层首诊范围,区属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提高。

“一老一小”个人缴费300元/年

人均财政补助增千元

此次调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结构,个人缴费标准和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同时调整,老年人、学生儿童、劳动年龄内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均有提高。

2020年城乡居民老年人人均筹资标准为4480元/年,其中,个人缴费300元/年,财政人均补助4180元/年;学生儿童人均筹资标准1910元/年,其中,个人缴费300元/年,财政人均补助1610元/年;劳动年龄内居民人均筹资标准2670元/年,其中,个人缴费520元/年,财政人均补助2150元/年。参保个人须按新的缴费标准在扣款账户中存有足额存款,确保能如时扣款完成参保缴费。

据了解,为保证本市城乡居民能够共享改革发展成果,2020年,人均财政补助增加1000元,老年人、学生儿童个人缴费增加120元,劳动年龄内居民个人缴费增加220元。本市将通过持续加大财政投入,进一步提升对居民医保的运行保障力度。

门诊首诊范围扩大

区属医院提高报销比例

为增强居民医保兜底保障功能,市医保局自2020年起将持续优化居民医保待遇政策:在2019年将居民医保住院封顶线提高到25万元的基础上,为鼓励支持城乡居民区内就医,提高区属三级医院报销比例,将各区医院、区中医院等区属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达到78%。

此外,按以往政策,城乡居民中的老年人和劳动年龄内的参保人员,需要先在基层首诊,才能转诊到选定的二三级医疗机构就诊,否则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市医保局新农合中心副主任纪京平表示,自明年1月1日起,本市将放开政策,扩大门诊首诊范围,由原来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首诊扩展到区、镇两级政府举办的公立医疗机构。这意味着只要参保人选择了区属三级及以下医院作为个人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可直接到这些医院就医,享受医保。这些医疗机构同时还可作为患者的首诊医院,如有需要,可转诊至其他大医院。

市医保局正在着手开展提高居民医保门诊封顶线精算工作,今后将逐步建立居民医保筹资动态增长机制和医保待遇动态调整完善机制。同时启动基金结余激励机制研究,对参保个人不看病或少看病的,今后将探索实行提升大病保险待遇的激励措施。

390.8万人参保城乡居民医保

困难群体应保尽保兜底保障

2018年,本市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率先构建了全市统筹、城乡统一的居民医保制度。实现了“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结束了因城乡差异、区域差异造成报销政策、就医服务等待遇差别,保证了本市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统一后待遇水平进一步提高:门诊实际补偿比例提高了5个百分点,住院实际补偿比例提高了8个百分点,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用药范围进一步扩大,常见病、罕见病及一些癌症昂贵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目前,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后参保人员达到390.8万人,其中老年人110.5万人,学生儿童221.8万人,劳动年龄内居民58.5万人。

2018年财政部门按照每人每年1430元对城乡居民医保给予补助,财政补助占总筹资额的88%。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数量由2000家左右增加到近3000家。全体城乡居民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农民就医不再先垫付后报销。当年,居民参保人员就诊次数增加了553万人次。

同时,本市进一步加大财政对困难群体的兜底保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城乡低收入救助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见义勇为人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弃婴、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退养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低收入农户、残疾人员等13类困难人员,其个人缴费由财政全额补贴,个人不需缴费。制度统一以来,财政已投入近1.5亿元保障了37万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实现困难群体的应保尽保和兜底保障。

特别提示

城乡居民集中参保时间持续至明年2月底

2020年城乡居民集中参保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至2020年2月29日。2020年1月1日至2月29日期间办理参保手续的参保人员,仍可从2020年1月1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参保手续办理期间发生的符合医保基金支付要求的医疗费用可申请手工报销。

“今年城乡居民的集中参保时间比过去多了20天。”市医保局办公室主任白玉杰表示,集中参保过程中,市医保局会“事前告知,事中提醒,事后反馈”。即日起,会陆续给参保人员发提示短信,告知缴费时间和缴费标准;一般会在11月27日进行银行首次扣款,如果发现因个人信息不全等原因未完成缴费的,会再次发信息提醒居民。

学校负责在校学生参保,老年人和无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社保所或长期居住地社保所参保。每月5日至20日,居民还可在社会保险网上申报平台自助缴费。(记者 刘欢)

(责编:肖鑫、唐嘉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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