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在小区微信群里辱骂邻居,男子被诉至法院要求公开道歉
和邻居闹矛盾
就把对方的照片发到小区微信群
还配上辱骂文字?
近日
被告王先生
就因上述行为被诉至法院
最终
法院认定王先生的行为
已构成名誉侵权
判决其对被侵害人公开道歉
事纠纷
男子微信群中辱骂邻居
青白江区人民法院法官李谦介绍,王先生和刘女士本是小区同一栋楼内的业主,因邻里琐事发生纠纷。王先生为泄私愤,未经刘女士允许,将其照片发至小区业务微信群,并配以侮辱性言论。
事后,刘女士走在小区里,总觉得有人对她指指点点,投以异样的目光,精神压力很大。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她寻求法律的保护,将王先生诉至法院。经过依法审理,法院判决王先生向刘女士公开赔礼道歉。
网上辱骂他人应当承担何种责任?
律师解释,与公众场合一样,在论坛、QQ群、微信群等网民聚集的地方,躲在手机背后的“网络软性暴力”具有显著的公开性。如果行为造成“不明真相”的网友围观,造成被侵害人社会评价的降低,就是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承担赔礼道歉、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如果行为再严重,可能触犯治安管理法,受到治安拘留或罚款处罚,更有甚者,将触犯刑法规定,面临的是有期徒刑、拘役的刑事处罚。
“互联网绝不是法外之地。”律师提醒,不要因为网上空间的虚拟性就忽略了法律约束的刚性。线下关系的道德和法律规定同样规范线上,千万不要当“键盘侠”一时爽,“法律追究”两行泪。
记者 曹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