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2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深化科技改革攻坚的若干措施》。 孙婷婷 摄
中新网济南12月24日电 (孙婷婷)山东编制“十四五”科技人才发展规划和青年人才培养规划,强化顶尖人才引进,“一事一议”开辟国际顶尖人才引进专门通道。同时,遴选一批创新能力突出、发展潜力大的科技领军人才,持续做好支持服务,制定青年科技人才引、用、育、留等方面的创新性举措,促进优秀中青年科技人才成长,形成以青年人才为塔基的科技人才金字塔体系,增强科技人才战略储备。
山东省人民政府2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十三五”时期该省科技工作成效,并解读《关于深化科技改革攻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山东省科技厅厅长唐波在发布会上介绍说,该省出台自贸区海外人才便利化措施,探索建设国际人才社区(人才港),提高外籍人才居留便利,落实外籍人才创业国民待遇,打造“类海外”人才生态;创新“海外工程师”“候鸟专家”使用方式,吸引和集聚各类优秀人才,尤其是大力吸引海外中国留学生回国创新创业。
“山东完善科技人才评价机制,把人才创造的效益作为评价的核心内容,关键看创办了多少企业、孵化了多少项目、转化了多少成果。”唐波表示,该省注重人才能力、经历、业绩,推进人才工程、科技计划等评价机制改革,把工作履历、薪酬待遇、获得投资额度等作为人才认定评价的重要标准。同时,全面接轨国际人才评价标准,推进人才评价的国内标准与境外标准共存互认。
山东强化对青年科技人员的支持,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发挥“第一桶金”作用。唐波说,自2021年起,对不超过35岁、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200位高校、自然指数前100位高校和科研院所博士来鲁创新创业的,将直接给予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等项目支持;对38岁以下申请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40岁以下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进入最后评审阶段未获立项的,直接给予山东省优秀青年、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支持。
《若干措施》围绕广大科研人员比较关注、呼声比较强烈的“破四唯”问题,提出推进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改革,将承担企业科研任务、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成果转化应用绩效等作为应用型人才评价的重要指标。唐波称,对作出突出贡献、符合条件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可按照职称评审“直通车”政策,直接申报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对于实现国产化替代或突破技术壁垒进入国际市场,市场份额在国内同行业中排名前列的标志性科技成果,可直接授予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等。
在激发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积极性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将开展科研院所正职领导持股改革试点,对其所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作为科技成果主要完成人或对科技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探索股权激励;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对科技成果转化作出贡献的,可在转化净收入单位留成部分中提取不低于15%的经费用于人员奖励和机构能力建设;高校、科研院所承担企业横向科研项目,单项到位经费超过50万元(人民币,下同)的,在人才评价、职称评聘等方面视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十三五”期间,山东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从2015年的32.51%,增长到2020年第三季度的44.46%,增长11.95个百分点;山东高新技术企业今年有望突破1.4万家,是2015年的3.5倍。省级科技资金增加到120亿元以上,是2015年的4.4倍,带动市县投入140亿元。该省还持续加大对基础研究投入,目前自然科学基金规模已突破5.05亿元,为培养科技人才特别是青年科技人才,提升源头创新能力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