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有理
男子:“我没有别的要求,要求你们列车员,所有的列车员要加以培训。”
列车长:“我一定培训乘务员,大哥。”
男子:“必须做好为人民服务。对不对?人民列车为人民,人民坐车不容易……”
列车长:“我会严厉批评乘务员,我先代表我们班组,我们整个铁路,今天的行为可能造成了你的不愉快……”
男子:“给我道歉没有用,我这是伸张正义,我也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不对?”
列车长:“我先向您赔礼道歉好不好,是我没有把职工管好。您先消消气,是我不好……”
男子:“你们没有自己的素质就上班了。碰到人家就对不起一个字,我打你一下说对不起行吗……”
这是12月14日发生在Z166拉萨开往上海的列车上的一幕。事件起因是一列车工作人员推餐车撞到男子的脚,乘务员当场道歉。但随后男子不依不饶,把列车长喊到现场,对其进行“教育”,并强调自己是“伸张正义”。
“男子被列车餐车撞到后猛怼列车长”的视频曝出后,立马引发热议。猛怼列车长的男子,也遭到了网友怼。
对很多人来说,被别人不小心蹭到或撞到,对方一句道歉,也就不计较了。可从视频中看,列车员与列车长忙不迭道歉,可涉事男子仍不依不饶,多次以“人民的名义”对列车长进行训斥。
将一件小事“上纲上线”到这种地步,也算是迷惑行为大赏了。而男子拿“人民的名义”说事,用“列车是为人民服务的”为自身的得寸进尺打掩护,也让很多网民觉得膈应:你一口一个“人民”,“人民”会答应吗?
“人民”的确是个很泛的概念,但不是某些人无限上纲上线、借此压人一头的幌子,也不容谁轻易代表。在该事件中,该男子的逻辑就可化约为:撞到了我,就是得罪了“人民”。但这显然是对自我权利的高度自估。
▲图/网传视频截图。拿“列车是为人民服务的”说事,乍听很在理,但要明晰的是,“服务”的前提是互相尊重。为了一个无伤大雅的小错,就要无条件地让他人成为自己暴脾气的“出气筒”,这种“服务”显然并非乘务员的职责范围。而举着“人民的名义”作挡箭牌,其实质是以此来掩饰自身的嚣张。
生活中,这类情形并非首次出现。此前“男子餐车吃盒饭遭拒威胁列车员:我全国有群,曝光你”、“兰州铁路职工为抢占餐车座位遭拒,掌掴女乘务员”等事件,就曾屡次引发热议。
事实表明,总有一些人对服务行业报以一种“顾客掏钱就是大爷,一切都得听我的”的错误认知。现实中,这些人不仅缺少对公共秩序的敬畏,浑身弥漫着一种自负与蛮横,进而也暴露出其认知的浅薄。
一个基本的道理:无论喊着“顾客是上帝”还是“人民的列车”,都不能随意侵犯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权利,对其进行言语伤害和行为伤害。
要明白,即使付了钱、成为被服务对象,也只是购买了服务协议中规定的内容。交易双方在交流的过程中,应以服务协议中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为框架,相互尊重、平等相待。
一些人在大闹机场、火车站等场所的过程中,自己的欲望满足了,但却浪费了更多人的公共资源,最终从“维一人之权利”变成了“侵众人之权利”。
常言道,“得饶人处且饶人”,让公共场合多些“理解”,少些“戾气”,让你我从细微处做起,宽以待人,方能用自身理性去助益理性公共空间的生成。
李有理(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