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浙江嘉兴。王女士到海盐城西北路一家生活超市买“汤骨”,售价为16.8元/斤。当她装好后把肉拿给店员称重时,对方先是打开看了一下,然后说里面全是肉,指责王女士挑选过。随后不顾王女士的解释,店员直接在里面夹了好几根没有肉的骨头。王女士表示自己不需要这么多,但店员还是不断地往里加。
因为觉得对方的做法不对,王女士在现场直接和店员吵了起来,于是店员把王女士装好的肉全部倒掉,还把空袋子甩给了王女士。王女士心想超市不卖肉是什么道理,又把袋子扔了回去,店员就拿起一根管子作势想要砸王女士,王女士也急了,把旁边的一根牙膏甩了过去,但是并没有往人身上砸。
事后,王女士找到超市店长,通过监控显示,王女士并没有挑来挑去而是直接拿的。店长却说:“别人打你,你可以躲啊!你这是私人恩怨,我们解决不了”。王女士对商家这种态度更加气愤了,于是就找到记者想要曝光出来。
但在镜头下,超市店长曾先生却换了一种说辞:“没有没有,我出来就给她道歉了!”曾先生称,当时自己说的是,不管谁对谁错,员工都不应该与顾客发生口角,更不应该在袋子里夹骨头,这属于强买强卖,超市也是不允许的。
曾先生说,这种汤骨是工作人员切开卖的,所以有的肉比较多,有的骨头多。超市的意思是不允许顾客买肉时进行挑拣,只挑肉多的购买,要是有人把肉多的都挑走了,剩下的全是骨头,别人也就不要了。所以要是买的话,就得整抓着买,王女士可能觉得自己是一块一块夹的,并没有挑选。所以两人可能就在“挑”的意思上产生了分歧。
曾店长还称,自己后来查了监控,工作人员把肉倒掉后,是王女士先把塑料袋甩了过去,才引发的争端。不过之前工作人员往袋子里装骨头的行为确实不对,如果店员觉得顾客购买方式不合适,可以不进行售卖。但在没有冲突情况下,超市肯定不会不卖给顾客肉的。
王女士说,超市店员并没有提示说不能一个一个夹,买好了之后他们才说的,在超市现场也确实没有看到关于汤骨不能挑选的提示。曾店长说,这种商品超市不常卖,工作人员没有备注,确实有工作不到位的地方,当天也给王女士道了歉,在之后工作中会进行改进。那么,对于超市这种不允许顾客挑选的规定,你是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