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滨州黄河二路渤海十一路附近的晨升家园小区30家业主的院子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入住了5年,一楼带院的全部住户收到了《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限期拆除告知书》。
一位业主告诉记者,晨升家园小区一楼带院的涉及6栋楼共30户,入住小区有5年,当时买房子的时候开发商已经建好,验收也已经通过。就在今年10月27号一楼的30家住户收到了滨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一楼业主的小院是违法建筑。11月9日就收到了《责令限期拆除告知书》。
“为什么我们入住5年了才来认定我们一楼的小院是违法建筑?我们一楼业主当时是比其他非一楼住户花了更高的价钱买的房子,就是开发商说一楼带小院,单价也远高出其他楼层,一楼带院的是每平5100元/平左右,其他楼层的价格是4000元/平左右,每平高出了1000元左右。”业主说,现在小院却成了违法建筑。他们认为是开发商在销售时有欺骗行为。业主还拿出了当年签订的购房补充协议,协议中注明小院南北6米,小院围栏也是开发商给围的,但房产证上是没有标出小院的。“开发商说会给我们协调,这都过去快一个月了,开发商一直没有消息。”如今业主起草了《申诉书》,希望能得有关部门的一个明确答复。
为此,记者采访了滨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只是下达整改通知书,并没有权力去认定和实施具体的工作细节。通知书下达后,被执行单位可以有6个月的申诉时间,对认为不合理的处罚做出行政申诉。同时他还告诉记者,违建具体的认定单位是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记者又联系到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程科。工程科胡科长告诉记者:“晨升小区的违建是有线索举报之后知道的,当时由我们部门和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支队一同前去勘察并认定的。”记者问及现在滨州仅认定了这一个小区的一楼小院是违建吗?胡科长告诉记者:“这段时间只接到这一个小区违建举报。”
本报记者随即还联系了晨升小区的开发商—山东晨升置业有限公司,王姓负责人在电话中一听是为晨升家园违建的事,直接挂断电话,不接受记者采访。
房产证上附有房屋的平面图,上面标注了院子的话,院子连同房子属于业主。如果没有,应该就属于公共部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那购房补充协议中写有小院,房产证上没有标注,拆除后业主是否能得到赔偿?开发商如此销售应该承担什么责任?现在滨州还有多少如晨升家园这样情况的?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处理结果。
来源:鲁中晨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