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 石慧琼整理
未领结婚证能分共有财产吗
黄女士问:我与男友同居后怀孕。去年5月,我们在老家办了婚宴。男友30岁,我未到法定年龄,所以没领证。双方父母出资给我们在南宁买了一套房。如果现在分手,我能得到其中一份财产吗?
林剑律师解答:依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的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根据相关规定,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如果你们未约定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具体归属,视为按份共有。分手时,按照双方出资额确定各自份额,不能确定出资额的,按照双方各一半的原则进行分割。建议你先与对方协商确定分割方案;协商不成,你可提供相关财产清单以及银行流水、发票、收据、证人证言等与共同财产相关的证据,向法院提起同居关系析产纠纷之诉,请求法院依法予以分割。
何女士问:我家住一楼,前面有个院子,楼上住户多次将未甩干的衣服晒出,衣服的水直接滴到我的院子,多次商议无果。该邻居后以鞋子掉落为由,在我不知情时擅自进入我家院子。请问在以上两件事中,邻居是否对我构成侵权?
林剑律师解答: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必要时你可求助居委会帮忙调解。邻居只是正常及偶发性地进入你家院子找东西,主观上难界定其具有侵权的故意,缺乏相应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建议你们友好协商处理邻里关系。
工人出事故,中间人要担责吗
梁先生问:我做建筑材料销售生意,工厂老板A叫我介绍工人装修。我介绍了B,B没空又介绍了C,材料由我提供。施工中,C不慎从电梯井随吊机摔下身亡,吊机是A叫工人从厂里拉出来用的。现在A说我是中间人,要我负一半责任,我该怎么办?
林剑律师解答:如果C并非受老板A雇佣,要求你承担一半的赔偿责任没有法律依据。依照相关法律规定,C作为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伤死亡,依法应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你间接介绍工人C,是C和老板A之间成立雇佣关系,原则上应由老板A承担赔偿责任;如果C对于伤亡存在过错的,其个人与老板A应按比例分担责任。你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10月26日(周一)值班律师
上午 麦鹰雄律师 广西中善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房屋买卖、房屋租赁、交通事故、离婚、房屋过户登记程序、集体征地补偿、集体收益分配、遗产继承、劳动合同、工伤认定程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15177820628
下午 黄海萍律师 广西建开律师事务所,擅长婚姻家事、公司治理、民商事争议解决等。
联系电话:15877179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