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你都见过哪些神奇的姓名?“钱庄”?“吴所谓”?“高富帅”?还是“王者荣耀”?父母的脑洞就是这么大,标新立异的名字也越来越多那么起名真的可以随心所欲吗?11月4日,台州公安服务官方公众号发布了这样一个案例。
近期,有市民来到浙江玉环市公安局楚门派出所户籍窗口给自己刚出生的孩子登记户口。当户籍民警毛金雪询问新生儿姓名的时候,孩子父亲在纸上写出“胡夢淵”(化名)三个字。原来孩子父亲姓胡,又不想让自己孩子的名字太平庸于是翻字典找出这两个繁体字。民警提醒孩子父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取名字应当使用规范汉字。
每个公民都享有姓名权。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的规定,起名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而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存在以下情况,还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也作了相同的规定。也就是说,如果仅凭个人喜好和愿望创设新的姓氏,不符合法律规定限定的情形,就可能因违反公序良俗而被公安机关拒绝登记。
02取“名”也不能太随意
《居民身份证法》第四条规定,居民身份证使用规范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填写。《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七条规定,除姓氏中存在的异体字,否则应当使用规范汉字,也就是《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汉字。所以,数字和英文字母都不能用来起名哦!
03现有姓名诸多不便怎么改?
出生时登记的姓名并不是终局性的,有些姓名可能因谐音、歧义等原因给公民本人带来诸多不便,法律为此也赋予了公民在各阶段变更姓名的权利。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变更姓名,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不过,变更姓名还涉及到银行账户、手机号、社保卡、毕业证、学位证、社交媒体账号等等信息的变更,父母在给新生儿起名时要谨慎一些,避免日后改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04姓名权保护新变化
《民法典》对姓名权的保护也有新变化。《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七条规定,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以后倘若再有假冒他人知名笔名、艺名行违法之事的,权利人可追究对方姓名权侵权责任。
潇湘晨报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