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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辱骂他人!一市民被判立即停止名誉侵害

时间:2020-10-19 15:42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
南昌身边事【网络辱骂他人!一市民被判立即停止名誉侵害】近日,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法院审结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名誉权纠纷一案,。据悉,徐某与潘

南昌身边事【网络辱骂他人!一市民被判立即停止名誉侵害】近日,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法院审结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名誉权纠纷一案,。据悉,徐某潘某系楼上楼下的邻居,双方因为排水问题产生纠纷。2020年6月至7月期间,潘某发表了多篇反映双方之间矛盾的微博,并公开了徐某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潘某在微博中使用“德不配位”“官僚主义膨胀”“无法理解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和党员干部,损人利己自私自利的行为如何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为什么这样素质的人也能成为省直机关领导”“南昌霸道女子”等具有侮辱性质的用语,并获得了较多的阅读量和评论。 法院审理后认为,潘某在微博上公开了徐某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潘某在微博使用了较为明显的人身侮辱性质的用语,有失妥当,相关微博阅读量及转发量较大,会导致徐某在一定公开范围的公众对其社会评价降低,构成侵害名誉权,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判决潘某删除其相关微博,并在微博上刊登道歉声明向徐某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徐某名誉,持续时间为连续十日(道歉声明的内容须事先经本院审查,如潘某不履行上述义务,徐某可向本院提出申请,将本案判决书主要内容刊登于相关媒体上,费用由潘某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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