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与开发商有纠纷,就把开发商的车轮卸走,划伤车身。民警在调查期间还受到业主阻扰,甚至被抓扯,往身上泼脏水……
警察执法权神圣不可侵犯,每一个公民都应积极配合,但在警方正常执法活动中阻挠执法现象仍时有发生,对于此类公然挑战法律权威的行为,赣州警方始终保持“零容忍”,坚决打击处理,绝不姑息纵容。
近期,我市又有多人被依法处理,2020年9月15日上午,瑞金市公安局象湖派出所接指令,辖区某小区地下停车场,两辆小车被人为故意损坏,民警迅速出警抵达现场展开调查,经调查,因地下停车场问题。近期,该小区开发商,与部分业主产生纠纷,9月15日,开发商发现其停放在地下停车场的两辆小车车轮被卸走,车身多处被划伤,有着明显的人为损坏痕迹。
为尽快查清案情,民警前往小区保安室调取监控,却遭到小区部分业主的极力阻挠,在民警调取现场视频过程中,少数业主竟通过打电话、发微信,怂恿现场业主对民警进行阻挠,阻拦民警调取视频监控,并强行抢夺民警的移动硬盘,拦阻警车通行,造成交通阻塞。
在此期间,现场处警民警多次进行警告,业主们不但不停止不理智的行为,反而在谢某兰等人怂恿下变本加厉,抓扯推搡现场处警民辅警,导致多位民辅警被抓伤、警服被扯破,甚至有人往民辅警身上泼脏水,谢某兰还组织怂恿个别高龄老人,前往假装摔倒、阻拦警车,反诬民警打人,影响严重,性质恶劣。
9月15日,瑞金市公安局依法传唤谢某兰等人,经查,谢某兰等人对故意撕扯抓伤民辅警,阻碍民警执行职务供认不讳。目前,违法行为人谢某兰等人因阻碍民警执行职务,已被依法送至瑞金市拘留所执行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警察执法优先,公民存疑后置,公安民警在正常执法活动中依法依规出警处置警情,就是要让每一位人民群众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个人有合理的诉求应通过合法、正确途径表达,而不是采取故意损毁公私财物,以达到泄愤的目的,这种行为已经涉嫌违法犯罪,任何理由,都不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借口,更不是阻碍警察执法时的“遮羞布”。
市公安局党委态度坚决,绝不让民警、辅警流血又流泪!尤其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后,让一线民警执法更硬气,办案更有底气!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额。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