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南区花溪派出所社区民警在户籍整顿中发现,户籍地为花溪宗申金兰湾的姚女士人户不一致。
经了解,姚女士系贵州人,前年购房入户花溪宗申金蓝湾小区,但由于去年其将房子转卖给了他人,而姚女士在贵州老家并无房产,也未在渝重新购房,导致其无处落户,其万般无奈下只好将户口继续挂于宗申金蓝湾房上。
民警获悉后,针对姚女士问题多次走访,主动咨询,解答疑问。姚女士告诉民警,自己与丈夫胡先生结婚已有一年,其系合川区人,户口在农村,而她自己系城市户口,她一直以为城市户口不能在农村落户。民警当即联系胡先生户口所在地落户政策,经了解只要双方结婚满半年且在合川区居住满半年以上便符合落户条件,姚女士实际情况正好满足条件。
民警几经辗转,两地公安机关合力,最终圆满解决了姚女士的户口问题,其对民警热情周到的服务意识表示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