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妨害公务案件,当地一男子钟某某为了逃避检查和处罚,不顾后果驾车强行冲卡,致使辅警受伤,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5月7日16时15分许,被告人钟某某驾车从益阳市资江三桥自北向南行驶,当行驶至资江三桥转盘处时,遇到交警在此设置卡口开展交通违章缉查行动。钟某某无证且酒驾,为逃避交警检查,他假装靠右边停车接受检查,然后突然向左边打方向盘强行冲卡,在冲卡过程中将前来阻止其逃离的辅警李志华挂倒在地,致使李志华的骶尾部软组织挫伤。后经鉴定,李志华的伤情不构成轻微伤。
赫山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钟某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经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钟某某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以被告人钟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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