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最高法院对“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局案”作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种族隔离裁决之前的 10 年前,费利塔斯·门德斯(Felicitas Mendez)已经进行了一场反对公立学校种族隔离的法律斗争。她和丈夫进行的这场民权之战,帮助美国民权运动铺平了道路,并在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逐渐被人认可。
为纪念西班牙裔传统月首日,本周二的谷歌涂鸦献给了这位波多黎各民权先驱和企业家。在这段视频中主要包括了对门德斯的采访档案,讲述了她的家庭在反种族主义上的斗争。
费利西塔·戈麦斯·马丁内斯(Felicita Gómez Martínez)于1916年2月5日出生在波多黎各的朱科斯镇,她和家人经常受到种族歧视,在种族上与美国黑人混为一谈。当她12岁时,她的家人搬到了南加州,在奥兰治县的田地里从事农业工作,在那里,她再次被种族歧视,这次被认为是墨西哥人。
1935年,她嫁给了墨西哥移民、田间工人冈萨罗·门德斯(Gonzalo Mendez),在二战期间日裔美国人的主人被送进集中营后,他们一起在威斯敏斯特(Westminster)开了一家酒吧和店,并管理着一个占地 40 英亩的芦笋农场。
当时学校种族隔离现象十分严重,Westminster 为西班牙裔和白人分别设立了学校,前者是该市墨西哥人聚居区的一间小屋,而后者则是一所更出色的校园,提供更好的福利。门德斯想要让她的孩子入读更好的学校,但是因为孩子们的肤色和种族而被拒绝。
门德斯与她的丈夫和其他一些家长一起,在1944年率先对 Westminster 提起诉讼,以结束该市学校的种族隔离现象。校区认为存在语言问题,阻碍了教育进程--当其中一名儿童出庭作证,用英语清楚地证明不存在语言障碍,因为大多数西班牙裔美国人的孩子已经会说英语时,这种说法就瓦解了。
1946年,联邦地区法院作出有利于门德斯一家的裁决,认为学区侵犯了儿童受法律平等保护的宪法权利。一年后,在未来的最高法院大法官瑟古德-马歇尔(Thurgood Marshall)的参与下,第九巡回上诉法院确认了这一裁决,为加州公立学校的融合铺平了道路,并为七年后最高法院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奠定了基础。
门德斯在做了30多年的护士后,于1998年去世。2011年,她的女儿西尔维娅接受了总统自由勋章,以表彰她父母在诉讼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