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惠兰 实习生 杜佳冰)9月11日14时许,与“错换人生28年案”相关的两起民事案件,在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法院庭审结束。14时20分,被告淮河医院的两名律师核对完笔录后,率先走出法庭。新京报记者希望向其了解今日的开庭情况,但二人未发表任何意见,匆匆离开。
在今天上午审理的第一起案件中,原告为被错换人生的姚策及其亲生父母郭希宽、杜新枝。他们请求姚策出生的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原开封医专第二附属医院,下称“淮河医院”)支付每人6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在这起案件的庭审中,原告提供的证据显示,1988年开封市已经推行相关政策,要求开封市的医院对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但姚策养母蒋艳丽(化名)当庭表示,自己在淮河医院生产时,院方未告知新生儿需注射乙肝疫苗。此后,姚策在2岁多时被确诊为乙肝。
对此,被告淮河医院的代理律师表示,淮河医院为省管医院,开封市的文件对其不具有约束力,并且当年的政策是逐步推进的,当时要求的推广率并不是100%。
被告认为,姚策出生前可能已经在母亲的子宫内感染了乙肝,因此不能认定院方对此负有责任。
目前,本案尚未宣判。
编辑 滑璇 校对 卢茜